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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
修保律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经济法研究生,担任吉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中国民主促进会吉林省委社会与法治委员会主任。先后被评为吉林市优秀律师、吉林市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满意律师、吉林省法律援助服务先进工作者、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十佳杰出律师。2006年被吉林市人民政府授予个人二等功。
从普通工人到为工人兄弟姐妹仗义直言的维权律师
在50年代反右运动中,作为教师的父亲被下放到农村,在乡下长大的修保70年代成为一名普通的煤矿工人。80年代初在他为堂姐(纺织工)伸冤的4年奔走呼号中,他深知工人群体的弱势,职工维权的艰难。从此,他热爱上了法律,立志要当一名为工人兄弟姐妹维权的好律师。8年的苦读,他终于自学成才,1988年他以优异成绩考取了律师资格,从此,他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为工人队伍中成长起来的律师,多年来,修保始终保持着工人阶级勤勉、刻苦、无私奉献的优秀本色,也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自己律师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只要是工人兄弟姐妹遇到了难题,他总是热情地提供法律援助,总是无偿地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2004年的一天,修保到吉林市医院为一位追捕歹徒受伤的民警捐款,发现同病室一对陪患的夫妇一直在抹眼泪。修保经询问得知,原来他们年仅18岁的儿子于某(吉林省舒兰籍的一名农民工),在吉林市一建筑工地做吊车工。一天,吊车突然折毁,于某随着倒下的吊车从20多米高的空中摔落地面身受重伤。然而,开发商、建筑商和吊车出租单位一直相互推诿,拒绝支付医疗费和赔偿金,夫妻俩为给孩子治伤已经顷尽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住院期间,夫妻俩为了省钱给儿子治伤,舍不得到医院的食堂吃饭,将家中的电饭锅带到医院,为儿子做饭。修保律师听了于某一家的哭诉,义愤填膺。他从兜中掏出仅剩下的200元钱交给夫妻俩,并对于某说:“你好好养伤,我会无偿帮你讨还公道的!”此后,修保便介入到了为受伤农民工讨说法的奔波之中。他会同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一道跑工商局、建委、劳动局、公安局、检察院、建筑工地等调查和协调。经过近4个月的不懈努力,修保律师终于为于某讨回了全部医疗费和4万元赔偿金。当于某一家手里握着讨回的赔偿金时,感动得哭了起来,硬是要拿出一部分钱来给修保律师做交通费用,可修保分文未取。当修保得知于某伤愈出院要回家时,特意买了营养品委派其他律师到医院为本素不相识的农民工于某一家送行。
2006年8月18日,吉林省某厂劳动服务公司的全体职工为修保送来了一块牌匾,上面写着:“肝胆照日月,正气贯长虹。人民好代表,当今包青天。”事情要回溯到3年前修保参加人代会期间。当时,修保看到会场外有上百名老职工打着横幅,情绪异常激动地高呼:“有冤要诉,要见代表”“我们工人要吃饭,我们要活命”。见没有代表和工作人员接待,修保下楼来到了工人当中,说:“我是人民的代表,有什么要求跟我说,我会把你们的意见带到会上去!”这些老工人看到真有代表来见他们,一个个流出了热泪。原来,他们是吉林省某劳动服务公司的职工,为国家做了几十年的贡献,到老了却因企业关停,没人给他们办理社保手续,生活无着落,已长期集体上访几十次,并曾三次集体进京上访。
听完他们的情况,修保说:“请你们把材料交给我,我一定向大会反映你们的情况。我愿意为你们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希望你们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太冷了,别冻坏了,你们回去吧!”。当修保返身上楼时,看到这些老职工齐刷刷地向代表住的大楼作揖,这让修保的心里特别难受。开会期间,修保帮助这些职工写材料,并在小组会上建议政府解决他们的退养问题。为此,修保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人代会议期间代表接待群众上访制度的建议》,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4条具体措施。他的议案引起了有关领导的重视。作为律师的修保,因此开创了人代会期间代表主动接待群众上访的历史先河。
后来,在修保的帮助和协调下,这些职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2005年8月29日 ,是长春市中级法院开庭的日子,一大早,修保就开车从吉林市赶到长春,职工们夹道欢迎他的到来。庭审期间,修保看到这些职工在庭外跪了一片。闭庭后,职工们围上来拦住修保千恩万谢,坚决要请他吃顿饭,以此表达一点心意,修保却执意不肯,工人们落泪了。最后,修保道出了实情:“今天是我老父亲的78岁寿辰,全家人都在等我!”此言一出,在场的工人们流下了感激的泪水。如今,修保仍在为解决这些老工人的劳保待遇而积极奔走。他不但无偿地付出宝贵的时间,还因此支付了调查等费用。近日,他又向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请省政府协调落实某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劳保待遇问题的建议。
6年前,吉林地区51名出国劳务女工(多数为下岗女工)每人交了三四万元抵押金后,与某公安局就业服务处劳务公司签订了赴科威特和阿联酋的出国劳务合同。按合同约定,她们出国做家庭园艺工作,工资待遇为每小时4美元。可出国后,她们做的不但是家庭佣人的杂活,而且每天工作长达十七八个小时,有的女工还遭受到强暴、虐待等非人的待遇。她们不从,不惜用绝食、割脉等方式抗争,有的为逃出苦海,竟跳楼摔断了腿。后来,在我大使馆的帮助下,她们得以脱离虎口。可是,这些女工却未得到劳务报酬和相关赔偿。为此,她们多次到各级有关部门上访,国家领导人和国家外事部门都作了批示,但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尽管她们要告的是公安机关及政府职权部门,当51名女工慕名找到修保时,他毅然将某公安局、某劳动就业局等4家责任单位送上了被告席。几番波折,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判决被告向51名女工给付超时劳动报酬36万余元。由于被告的特殊地位,一审法院没有支持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面对这样的判决,受害的女工们已经满足了,这是她们原来所不敢想像的。但是,修保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然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过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最后某公安局和某劳动就业局终于以调解的方式同意向51名女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9万元。这些受害女工接过赔偿金时,禁不住泪如雨下。
为使破产企业职工获得生活保障,修保开创了律师代理职工依法参与信访工作的先河
1997年6月,负债累累的吉林市某工厂被法院裁定破产。法院将该企业2130余万元资产裁定给1253名职工作为安置费,每人约得1.7万元。因破产财产没有整体出售,所以职工们没有得到1.7万元“活命钱”。然而,企业破产程序还没有终结,该厂原领导人却以自然人的身份用破产财产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并占有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愤怒的职工们为此多次集体上访,并到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聘请律师,修保无偿地受理了他们的委托,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安抚职工,修保几次走进特困职工家中,自己掏钱给那些素不相识的工人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然而,修保律师的介入却招来了原工厂领导人的“控告”,一位不明真相的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示:律师不得介入信访,并明令律师马上撤出此案,同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处理。此时,法院也做出了答复:该企业的问题应由政府解决,法院已经处理完毕,对于众职工代表要求起诉新公司侵权一案不予受理。
工人们得知此事无人管后,几百名职工自发地赶到火车站,准备再次集体进京上访。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在长时间劝说无效的情况下,请求修保协助。修保带领所里的律师立即赶到吉林火车站进行劝导。对于律师的到来,有的职工不理解,甚至有的职工认为修保律师“叛变”了,指着修保的鼻子问“你是我们的律师,在向着谁说话?”一边是情绪激昂的上访职工,一边是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矛盾随时都有可能激化。修保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律师的职业感,忍受着职工们暂时的误解,还是苦口婆心地做劝解工作。经过1个多小时的说服和法制教育,终于平息了职工们心中的怒火,将工人们都劝回了家。在此后的两年中,修保顶着压力,继续为这些破产企业工人义务提供法律帮助,最终使此事得到了妥善解决,同时使市政府领导对律师依法参予信访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职工们给修保送来了4字一句共128言的《反腐正气篇》:“……修保律师,正气凛然;忠实维护,法律尊严。免费代理,青天再现;铲除腐败,惩办贪官。真理必胜,为期不远;依法治国,国泰民安。”
2006年4月的一天,吉林市某制衣厂的100多名老职工集体到吉林市政府上访。原来,政府决定将停产多年的厂房变卖,作为职工的安置费。可由于企业负债,厂房且被长春市某法院查封无法兑现。当时正在吉林市政府开会的修保详细了解了情况后,尽管也感到这是一个很棘手的事,不管也没有人会指责他,但是修保考虑到如果这点儿房产被法院执行走,100多名老工人今后将怎样面对后半生。一种对社会和工人兄弟的责任感使得他还是主动并且无偿的接过了这一“烫手山芋”。他几次开车拉着职工代表找长春市某法院的领导交涉。他向法官和查封房产的债权人解释目前职工们的生活状况和处境,讲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和真情、责任的感动下,终于达成了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谅解,解除了法院对房屋的查封。修保终于帮助职工们将财产保住了,使他们有了生活保障。修保不仅不要分文服务费,自己还搭了上千元钱的费用。
为弱势女工维权,修保出资建立了吉林省首个女工维权基金帐户
在为省、市两级妇联做常年义务法律顾问的工作中,修保律师深刻的体会到了妇女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工作在各个岗位上的女职工在受到伤害、患病就医及其它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难得到有效的资金保障。2005年他个人拿出3万元钱在吉林省建立了全国首个女工维权基金,使女工维权有了经济保障。他经常免费为家境艰难的女工提供法律服务。
2005年1月26日,修保在参加全省十届人代会时,见到楼下一位身穿写有“冤”字标语的中年妇女在众人的围观下向着代表驻地的大楼在声嘶力竭地喊冤。修保赶紧下楼拉着她说:“我是人大代表,你有冤情可以和我说。不过,你要先把这件写着‘冤’字的衣服脱掉,它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这名女子,是一名企业职工。8年前,由于一家医院造成的医疗事故,致使她上小学的女儿终身残疾。因医院不支付其女儿继续治疗的费用,她打算将医院再次告上法庭,可法院不予受理,她为此向单位请了长假历尽艰辛上访多年。项某哭着说:“这次我是抱着誓死告状的目的来的,如果再没人管,我就跳楼不活了!”修保劝她要相信法律,并将省高院的相关人员请到了代表驻地,将该案向他们作了说明。省高院的同志表示立即落实立案问题。此后,修保又几次同法院交涉,要求依法保障女工的人身权和告诉权。几个月后,某法院终于答复受理了该案。项某女儿给修保打电话,激动地说:“修律师,是你救了我们一家啊……”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吉林市某国营工厂女工苑某工作出色。但她给领导提过意见,在领导心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一天,厂领导收到了几封匿名信,便怀疑是苑某所写。于是,该厂在没有经过职代会讨论的情况下,就以苑某诋毁他人名誉、扰乱生产秩序为由将其开除。苑某慕名找到了修保,他免费代理了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苑某胜诉,而被告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1997年10月,原审法院又以苑某拒绝精神病检查为由,在没有开庭审理的情况下,竟然公开违反法定程序,裁定驳回了苑某的起诉。为了扶正人为倾斜的天平,修保再次免费为苑某代理,并提出上诉。再审法院在裁定书上虽确认匿名信不是苑某所写,可最终竟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这种公开枉法的裁定令修保非常愤慨。他再次找到当事人,提出仍然免费为她进行代理和申诉。苑某流着泪说:“修律师,我不告了,我认了!咱百姓讨公道真是太难了!”修保坚定地对苑某说:“要相信国家,相信法律。”2001年4月,这起冤案终于有了公正的说法——法院判决撤销了某厂开除苑某厂籍的决定。苑某夫妇专门为修保做了一面锦旗,上面写道:“维护法律,维护尊严,一身正气冲霄汉;七年官司,七次代理,满腔热血暖人间。”
一次,在为一名女工代理案件时,修保的痔疮病犯了,医生给他做了手术,缝合的刀口长达11厘米。手术的第三天,委托他的这名普通女工电话告之修保,明天法院提前开庭,审理她被打伤并被诉为被告的案子。打伤她的是一个单位小头头,且又重金聘请了律师出庭。在修保告诉这名女工由于特殊情况自己无法出庭时,不知修保住院的女工在电话里哭了,一再要求修律师为她伸冤做主。她说:“如果你不去,我连死的心都有!”第二天一早,修保瞒着家人,不顾医生阻挡,躺在出租车的后座上赶到5公里外的法院准时出庭。庭审中他把两把椅子摆在一起,中间留条缝儿,然后小心翼翼地坐上去,硬是坐了两个多小时。庭审时,修保的刀口全都裂开了,血水顺着裤管流到了地上。闭庭后,他已经站不起来了。当这名女工发现流在地上的血水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眼泪夺眶而出。后来,这场官司终于胜诉了,可是因为刀口愈合不好,修保再次住进了医院,又进行了两次手术。
为维护国家利益,修保无偿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挽回上亿元的经济损失.为了社会的和谐,他为国企保驾护航,甘愿做“傻子”。
不收代理费还自己拿16万元为政府支付上诉费的“傻事”就是修保干的,事情发生在2001年。一天,修保到吉林市政府办事,得知某高院一审判决吉林市国资局为某企业承担3059万元的连带责任。他看过判决后,立即找到该局领导,指出该判决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提出通过上诉予以纠正的法律意见。但该局领导说,此事已和市政府领导汇报过,担心打不赢官司还得白花16万元。针对这种情况,修保在征得吉林市国资局领导同意后,连夜写出了上诉状,向最高人民法院自费邮寄了上诉材料。
几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向吉林市国资局下达了缴纳16万元上诉费的通知。当修保得知吉林市国资局在最后一天还没缴费时,为保住国资局的上诉权,修保拿出个人的16万元汇向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账户。此后,他又自己支付差旅费多次到京代理诉讼。2003年末,最高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使吉林市国资局避免了3000多万元的损失。
近4年来,修保共为吉林市政府各部门代理各类经济案件49件,诉讼标的额合计约12亿元人民币,先后清回资金、保全资产、股权、房产设备等上亿元,为吉林市财政减少诉讼代理费支出近千万元。为此,吉林市财政局于2005年2月专门向市总工、司法局和律师协会发出表扬信。信中说:修保同志为我市代理了这么多案件,兢兢业业,恪尽职守。有案件向他咨询或请他代理,他从不推脱,并满腔热情地上门服务。他经常为此加班加点,废寝忘食,而且从未索取费用。在调查取证时,他承担了很多个人不应该承担的费用,但毫无怨言。市政府应支付给他的律师代理费达986万元,可他分文不收,甘愿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他这种无私忘我、甘于奉献的精神使广大干部深受感染和鼓舞。
多年来,修保还一直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1997年以来,他担任吉林化纤集团公司、吉林铁合金集团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他通过诉讼和非诉讼,给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
1998年,当吉林化纤集团某有限责任公司因意大利某航运大公司迟延交货造成我方上百万元巨额损失时,修保4次坐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原告席上,与对方的英国大律师、香港大律师唇枪舌剑、据理力争,挽回经济损失316万元。在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修保共为吉林化纤集团公司代理各类案件9件且全部胜诉,共为该公司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2002年,因沈阳一家公司濒临破产,致使吉林某碳素厂300多万元债权无法收回。吉林某碳素厂不认可再投入大额资金冒险清债。修保经过调查后,自己支付执行费和办案差旅费近20万元,协助法院9次南下沈阳、武汉、上海、深圳等地,终于将300多万元债权全部执行回来,解决了企业职工开支的燃眉之急。
为了避免企业更多的法律纠纷,也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他在今年全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应在全省国企改制中安排律师把关的议案”,以保证国企改制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有人说,修保的一些想法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但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为了社会的和谐,他甘愿做一些人口中的“傻子”。
作为律师,修保勤奋敬业,惟法为尊,不为名利所动,不为权势所屈。
修保说,现在,依然会经常看到弱势群体那高成本、低回报的“中国式维权”。他也常常陷入沉思:是制度缺位,还是有些人或部门有法不依?是司法体制有缺陷,还是有些人或部门不能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他说,虽然这种维权艰辛而悲壮,但维权者的坚韧和勇气恰恰是现代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只有当我们看到强大的法制国家、公正的司法体系以及法律高于权力的社会现实格局之后,“中国式维权”才会真正淡出我们的视野。为此,他要用整个生命来坚守法律这个捍卫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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