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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统一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法律援助是国家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减、免费的法律帮助。它的实质是法律扶贫、扶弱,因而它又被人称作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完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的重要措施。"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制度,在西文某些国家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而在我国,仅短短几年,它就完成了从一个抽象的名词到切实形成一种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制度的嬗变。我国从1994年开始创建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诉讼法》、《律师法》正式确立了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地位,经省政府同意,省编委批准设立了"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以其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政府分忧解难,情暖千家万户,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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