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重点新规逐条精释——以实务影响为视角》免费公益课程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10-28
吉林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民事案件执行往往成为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道藩篱。中国司法实践长期存在执行难问题,司法公信力受损。6月21日至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最高法院提交了《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进行审议。求解执行难——《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亮相。
《强执法(草案)》有哪些修改亮点?新法新规中解决“执行难”的破题逻辑图和?为此,吉林省律协联合英才苑府法律教育网于2022年10月30日举办以“《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重点新规逐条精释——以实务影响为视角”为题的公益直播课,现将公益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重点新规逐条精释——以实务影响为视角》
二、培训嘉宾
杨海超:曾任北京市某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在商事法庭、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工作,办理民商事诉讼案件、执行实施案件、执行裁决案件千余件,并撰写论文、专著若干。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草案立法背景的体系解读
(二)重点新规条款的逐条解读
1.第14条第3款-提出了解决实操中执行依据内容不明确时如何确定的新方案,影响如何有待观察
2.第15条-申请执行完全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会有何种新变化
3.第16条-尝试解决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之间的矛盾
4.第17条-提出对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的事由
5.第19-21条-变更追加程序做出了新规定,实操中会不会出现滥用诉讼程序拖延执行的情况值得关注
6.第29-30条-送达制度新变化,执行效率会有哪些提高
7.第32-84条-通过提出执行异议解决消极执行问题,实际效果如何有待观察
8.第41条-执行条件是否成就有争议的,另行诉讼。对已经进行的执行程序影响如何需要分析
9.第49条-创设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数据库,申请人可以查询。如何落地值得关注
10.第50条-持续拘留长达数月争议较大,是否属于变相延长拘留期限需要分析
11.第52条-律师调查令实践中如何实施尤其值得关注
12.第56条-控制执行标的财产的方法有变化
13.第64、72、138条-明确协助执行的事项和范围,将零散的规定统一起来,明确各部门统一的协助执行义务
14.第73条-协助执行机构也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15.第82条-依职权移送破产,执转破制度的重大变化!是不是会出现更多破产案件,不能破产的自然人、其他组织如何处理应当关注
16.第83条-终本后果有新变化,终本结案是不是会成为当事人更头疼的问题
17.第88条-明确被执行人异议之诉制度,以诉讼来解决执行依据生效后的债权债务关系变动问题,改变目前用执行异议处理此问题的做法
18.第104条、第110条-提出了可以再次查封。目前的轮候查封制度是否取消?首封处置权及移送是否会出现变化
19.第115条-确定拍卖保留价时被执行人异议的权利
20.第122条、第123条-新规定了不成交裁定。成交裁定、不成交裁定的救济按执行行为异议和复议程序处理
21.第127条-二次流拍后可以重新启动变价程序
22.第133-135条-细化了强制管理的规定
23.第141条-动产查封新规定,与目前的规定有区别;先占有,先查封登记,区别如何
24.第151-160条-执行到期债权制度有变化。如何理解收取债权之诉,与代位诉讼有何区别
25.第168-173条-按份共有财产、共同共有财产执行的新规定
26.第174-182条-取消参与分配,改为分配;两者的区别如何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22年10月30日英才苑府APP
五、培训费用
免费公益
六、培训参加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到10月29号下午18点
报名方式:扫码咨询报名老师,进“吉林省英才苑府公益培训群”(8个群中任意一个),统一发送报名链接。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34 3021 0828(微信同电话)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