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建筑教育协会《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宣贯暨从典型案例看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挂靠、转包、分包实务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7-28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建筑教育协会《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宣贯暨从典型案例看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挂靠、转包、分包实务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愿报名参加。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新版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宣贯暨从典型案例看工程

合同管理工程挂靠、转包、分包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国政府对建设领域一系列重要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和实施,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也不断加剧,而建设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各环节所涉及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增多。当前,我国建筑领域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其中不少是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集中反映在工程挂靠、转包、分包、违法分包等工程承包问题上。已经在国内建筑市场上使用多年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已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家工商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建的示范文本修订课题组已完成新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各界征询意见已近完备将于近期内发布执行。

为深入探讨后危机时代建设企业风险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积极谋划应对危机的对策措施,提高投资效益,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及时了解应注意的问题,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中国建筑教育协会决定举办“新版《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宣贯暨从典型案例看工程合同管理工程挂靠、转包、分包实务研修班”特邀请相关单位参加会议。

本研讨会仅为与相关单位探索、交流,不具有释法和对具体问题做出行政解释的涵义。

一、主要课题 

第一部分:最新《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改背景

(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修改重点

(三)《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文解读

第二部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

(一)法律、法规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借用资质  的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意见稿)

第三部分:签证与索赔

(一)工程变更(签证)的主体、概念与分类

(二)工程索赔的概念与特征及引发索赔的起因

(三)工程变更(签证)与索赔条款(共40处)

1、变更、索赔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和利润的条款(共9处)

2、变更、索赔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和损失的条款(共2处)

2、变更、索赔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条款(共21处)

4、可以索赔增加的费用条款(共6处)

5、变更、索赔工期的条款(共2处)

(四)工程变更(签证)与索赔条款(共22处)

1、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和利润的条款(共5处)

2、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条款(共7处)

3、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条款(共5处)

4、赔偿承包人损失的条款(1处)

5、劳务分包人可以索赔增加的费用条款(共1处)

6、承包人可以索赔增加的费用条款(共1处)

7、变更、索赔工期的条款(共2处)

第四部分:实际施工人的保护与限制

(一)法院如何认定“借用资质”?

案例1:某钢铁集团下属钢铁有限公司与HYG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纠纷上诉案

案例2:YF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W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二)法院如何认定“非法转包”?

(三)法院如何认定“违法分包”?

主要表现形式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判定条件

(四)法院如何认定“谁是实际施工人”?

司法实践1:某省中建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与贾某、某市建立水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五)无效合同如何参照结算?

案例3:宁夏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泰兴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4:贺某等与JX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六)约定的管理费如何处理?

案例5:厦门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高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案例6:中铁XX局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某工程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七)实际施工人的优先受偿权应否支持?

(八)实际施工人的优先受偿权应否支持?

(九)实际施工人对外商事行为的效力如何?

(十)因实际施工人造成的工期或质量损失可否要求其赔偿?

案例7: 孟某等与夏卓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五部分:规范工程分包管理应注意的八个法律问题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2014年 8月 15日- 17日 (15日为报到日)     北京市

2014年 8月 22日- 24日 (22日为报到日)     西安市

2014年 8月 29日- 31日 (29日为报到日)     重庆市

2014年 9月 24日- 26日 (24日为报到日)     深圳市

2014年 9月 26日- 28日 (26日为报到日)     郑州市

三、相关费用

学习费用:收费标准A类:2600元/人  B类:4200元/人   C类:13800元/人(含报名费、午餐费、授课费、资料费、场地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类别

名称

简介

A

《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经培训考评通过后,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继续教育凭证

B

《高级工程法律咨询师》

《高级工程成本管理师》

经培训考核通过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颁发《高级工程法律咨询师》或《高级工程成本管理师》(证书:国家承认,证书全国有效通用,该证书真伪可在网上查询)

C

《高级项目管理师》

学员统一参加国家考试,三科成绩合格者考试结束3-4个月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管理师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查询: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网址: http://www.osta.org.cn/。

四、联系方式

会务组联系人:聂红军

电  话:010-87697580         手  机:13141289128   18211071700

传  真:010-87697580         邮 箱:niehongjun888@126.com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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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间或合住

参会地点

北京□         西安□          重庆□          深圳□      郑州□    

费用总额

万    仟    佰    拾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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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务

指定账户

户  名:北京隆基盛世国际教育咨询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三旗支行

账  号:1100  1018 4000 5926 1084

个人汇款 请汇至:
户名:齐景林
账号:6227 0000 1588 0188 44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南三环中路支行
汇款后,请将银行电汇凭证传真至:010-87697580

参会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表通过传真或E-mail发至会务组,并在5日内将培训费用通过银行汇出,会务组将在开班10天前发报到通知,其中将详细注明报到时间、地点、食宿等具体安排事项各参会代表凭证入场。

单位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报名人员较多时此表格可复印使用,传真件有效,请用正楷字填写。

联系人:聂红军

电  话:010-87697580        手  机:13141289128

传  真:010-87697580         邮 箱:niehongjun8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