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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征文 | 做人民群众满意的抗疫使者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1-18


                     ---记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忠海律师


在当事人眼里,他是维护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在同行律师眼里,他已成为一名行业青年优秀律师;在同事眼里,他是爱岗敬业、追求极致的楷模;在疫情期间,他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着党员律师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尽职尽责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贡献行业力量。他就是南关区政协委员、朝阳区司法局第三联合支部书记、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主任闫忠海。

闫忠海,从事律师工作25余年来,他甘为孺子牛,扶弱济贫,竭力践行法援工作宗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新时代人民律师的人生价值和追求。在伟大的“抗疫”斗争面前,作为朝阳区司法局第三联合支部书记,闫忠海经常说的一句话:疫情防控面前无小事,咱们要担起行业义务和社会责任。面对严峻的疫情形势,他带领着支部全体党员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应对的各项措施,团结带领全所党员律师,利用行业特点,切实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强化疫情法律宣传正面引导。同时,为打赢防疫阻击战,他第一时间发出捐款倡议书,号召律所全体人员捐款支援疫情防控一线,并带头捐款,在他的号召下,律师、行政人员、实习律师虽分处各地,但一呼百应,纷纷献出爱心,汇聚成一片爱心,将所有善款全部捐赠给长春市红十字会,用于疫情防控。

春节假期延长、多地决定延迟企业复工。延长休假后还能否再休年假?员工被采取隔离措施工资怎么付?……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对群众生产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也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看见新闻媒体上诸多艰难求助的事例,闫忠海在第一时间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全社会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典型案例及时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讲,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刑事、劳动争议、公司法律、婚姻家庭、民商事等板块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公益法律咨询,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为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政法干警,医务人员、新闻工作者、公务人员、患病群众及家属提供及时有效的公益法律服务,努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

疫情爆发之初,闫忠海了解到,一线防疫人员急需大量口罩、防护服,而且全国货源紧缺。在这种情况下,他通过各种关系,个人出资5万余元,克服重重困难想发设法购买了口罩和医用消毒乙醇等防疫必备品。为了第一时间将防疫物资送到一线人员手中,他不辞辛苦的驱车穿行大半个长春,亲自带领律所工作人员来到长春市南关区新春街道、长春市朝阳区清河街道、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街道、长春市经开区红星社区、长春市第一看守所、长春市第二看守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等相关单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口罩和医用消毒乙醇等宝贵防疫物资亲自送到“战役”一线的工作人员手中,彰显出一名党员律师的崇高觉悟和为民情怀,极大缓解了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工作人员物资紧张问题的同时也鼓足了士气,体现出一名优秀法律人不忘初心、爱党爱民的赤子情怀。

疫情期间,闫忠海始终关怀爱护着律师所里的每一名员工,

经常通过微信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所内工作人员的家庭、生活、工作情况,并与同事们相互鼓劲打气,鼓励员工居家办公、错峰安排,尽量减少公共聚会时间,尽量不去或者少去人多场所,为自己、家人朋友和同事负责,在疫情面前将律所拧成一股绳。特别在全面复工后,闫忠海精心安排了律所基本的防护措施,准备口罩,医用酒精等,对全所进行定时消毒、安排专人负责进出人员登记工作,在前台为工作人员和来访客户准备好酒精、消毒液、消毒湿巾、一次性纸巾等用品,严格落实场所消毒、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为员工安心上班提供了物质保障。

一场无情的疫情,让我们隔岸相望。一场场感人而又温暖事迹,凝聚着我们司法人的力量!在疫情面前,闫忠海始终坚守在抗疫场上,因为他心中一直坚定着这种信念,只要我们每一名律师能多尽一份心,多出一份力,多一点公正,我们众志成城,必将战胜疫情。



                  作者: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黄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