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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德才兼备的法律人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08


















王立明
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立明,男,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共长春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党委委员,曾获律师岗位业务能手、“五五”普法先进个人、优秀政协委员、长春仲裁委“十佳仲裁员”、长春市司法局先进、个人三等功等多项奖励及荣誉称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被评为吉林省优秀律师。

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
王立明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中央权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主张依法治国,抵制违法乱纪;坚持改革开放,主张与时俱进,反对保守落后,摒弃固步自封;秉持宪法至上,维护公平正义,反对自由主义,反对混淆是非;主张法律正确实施,维护正当合法权利,反对曲解法律,阻止践踏权利;主张求真务实,力求优质高效,反对“假大空”,摒弃形式主义;讲政治、识大局、懂规矩、高站位。能够将个人理想与党的奋斗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以精准的专业技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王立明尤为擅长重大职务刑事案件的辩护。在执业过程中,王立明办理了大量重大职务犯罪要案,对刑事法律、法规有深入研究,擅于运用逻辑分析和推理,从证据细微之处突破找到无罪、罪轻的根据,其刑辩风格严谨、简洁、犀利、流畅,效果显著。多年来,先后办理多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
王立明还积极致力于法治政府建设。运用法律和政策协调解决法律事务,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审理上百起经济纠纷案件,接待各类当事人上千人次,开展各类调查和调研上万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多次参与政府决策论证、立法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政府调研等重大法律活动。
同时王立明对公司法律事务有独到的见解和丰富的从业经历。在法院工作期间,就曾运用公司法审理大量公司法律纠纷,对公司方面的法律适用有深厚的实际积淀并发表多篇论文。从事专职律师后代理大量公司法律事务,主要包括企业的设立和解体、资本运营等,并受到我省多家改制国企聘请。以对公司法和政策的熟练运用和深刻理解,帮助企业依法进行股份制改造、管理层收购等多种形式的改制。先后办理多起非诉讼法律项目,同时还办理了大量公司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法律事务。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保证了法律正确实施,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以勇于担当的精神履行社会责任
除了在业务能力上具备深厚的理论功底外,王立明更加勇于担负社会道义、积极践行法治使命、全面履行社会责任。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绝不怠慢每一个具体法律事务(案件),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使正义得到彰显,公平得到维护;为了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以排除万难的职业精神,促进执法者正确实施法律,让法律得到遵循,权利得到尊重,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主动承接公益普法任务,多次带队走进基层开展法治宣传,独创情景式普法,利用媒体开展以案释法。在担任政协委员期间,参与地方立法100多部,提出了大量的立法建议。
王立明作为吉林省律师协会的副会长,还全面致力于行业建设和发展,将党委和政府的精神传播到行业内外,贯彻在工作的每个细节中,努力做好党委和政府的助手;广泛联络广大律师,组织策划了建国70周年和建党90周年全省律师行业大型文艺汇演,提升律师行业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参与各种学术论坛等全省律师活动,为行业交流和发展提供机遇,有效增强行业凝聚力;积极宣传律师行业,树立律师行业整体形象,以政协委员身份多次发表树立律师整体行业形象的意见。
王立明常年坚持法律援助,无偿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服务;为灾区及各项帮扶基金捐助并资助困难大学生学费。在承担法律援助和扶贫济困的路上,王立明将会继续走下去,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吉林、法治吉林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