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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弘扬法治精神,当好新时代女律师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22
















许可红

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主任




许可红,女,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被评为吉林省优秀律师。

从业三十多年来,许可红承办了大量民商事、刑事案件,同时,她还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许可红以在行业发展的突出贡献,为法治建设的大厦添砖加瓦;三十多年来,她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本职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她的名字成为吉林律师界乃至当事人心目中响当当的名片。

机缘: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亲历者和践行者

许可红1986年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吉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开始从事律师工作,那时正值我国结束十年动乱并走向开启法治新征程的起点。许可红从业的第二年,也就是1987年的1月1日,我国颁布了《民法通则》,这也是新中国法制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可以说,《民法通则》的问世标志着传统民法中权利、义务、责任的制度在中国的正式确立,其完成了在民事基本法上的理性回归,更为之后我国民法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许可红正是在这样一个节点开始了她的律师生涯,她作为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和践行者,在中国法治发展的道路上栉风沐雨、砥砺前行。

担当:吉林省经济转型的助力者和推进者

吉林省目前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也遇到了发展的难题,需要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共克难关。许可红认为,作为一名律师自然也应有所作为。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几次视察东北,特别是2018年又到吉林省亲临视察,为吉林的经济发展鼓劲打气,把脉定向。为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振兴的重要指示,省委提出吉林省高质量发展的发展思路和举措。许可红认为作为吉林省的律师,在家乡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面前应结合自己的职业找准定位,做出应有贡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吉林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而营商环境重要的是法治环境,在这方面律师可以大有作为。例如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各级政府依法决策当好参谋;通过担当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依法经营、预防和化解风险。在代理诉讼、处理经济纠纷过程之中,与司法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一起共同维护公平守信的市场秩序等。总之,在吉林全面和全方位振兴的历史时刻,吉林省既要不断扩大开放,也要融入一带一路,同时要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对此,作为吉林律师,许可红在开展执业活动的同时,及时跟进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为扩大开放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在吉林振兴和吉林发展的历史阶段,不断发挥她作为律师的作用。

责任:金可律师事务所的开创者和领航者

许可红于2014年2月12日创建吉林金可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培养、扶持和聚合各年龄段律师人才,律所的所训是“一诺千金、百难可解”。金可所作为中等规模律所,其团队具有独特的灵活性优势。随着律所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许可红作为律所主任,要求每一位律师要始终牢记“不忘初心、始终如一”的使命,以培育律所的凝聚力、归属感、自豪感、温暖感和获得感。她认为,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律师工作学习的地方,更是律师的家和避风港。为此,金可律所也经常开展律所团建活动,使律所成员之间能够互相鼓励、互相扶持、共同进步,许可红始终认为,为中国法治事业的发展培育新生力量是其作为一位资深律师承担社会责任的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