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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律师|初心不改律师情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28
















祝宏全

通化市司法局公职律师


祝宏全,男,1974年生,中共党员,通化市司法局公职律师,通化市司法局副调研员、通化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通化市政府法律顾问团主任。曾获“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际,被评为吉林省优秀律师。
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勇于担当的咨询员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一部分,特别是PPP项目可能在项目中期诱发连锁的隐性债务风险。通化市黑臭水体整治和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是通化市重点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一大股东突然撤资,工程陷入停止状态,另一公司介入后,提高了合作条件,祝宏全积极为通化市政府及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将超出市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以上的燃气项目另行设计方案,将政府隐性债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祝宏全还参与了通化市卫生学校改扩建PPP项目等5个PPP项目的审查工作,提出了63条法律意见,并被通化市政府采纳,有效防范化解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服务精准脱贫,做好群众利益的护航员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祝宏全深入吉林省级贫困县——柳河县红石镇,入户走访贫困户290户,了解每户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人数3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7件,调解案件6起。村民王某因疾病在诊所输液,后原因不明死亡,死者家属在办完丧事后与诊所发生激烈冲突,祝宏全协助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往返双方家中,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既维护了群众利益,又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村民于某是经常进京上访户,于某曾公开表示要在十九大期间进京上访,祝宏全详细了解了于某的信访诉求后,查找大量资料,开始了对于某长达一个月的疏导工作,维护信访人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化解了一起信访案件。
服务污染防治,做好青山绿水的守护员
祝宏全积极参与“守护白山松水、法律服务在行动”活动,投身环保公益事业,为守护白山松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通化市祭祀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提出36条意见、建议全部被采纳;为通化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通化市人民政府拟与上海某公司投资建设工业危废处理中心,计划投资3亿元,上海某公司拟定了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协议,并要求在短时间内签约。时间紧,任务重,祝宏全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及时提出10条法律意见,全部被市政府领导采纳,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咨询。
服务企业发展,做好全面振兴的服务员
祝宏全以大企业、大项目为着眼点,全力开展法律服务。到目前,祝宏全共为10户企业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审查合同33份,避免企业经济损失一亿多元。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是中组部批准的项目,估算总投资12.3亿元,通化信通集团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然而在推进过程中,却面临诸多问题。祝宏全积极为企业提出合法化方案,推进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通化市某投资集团申报的智能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总投资10亿元,2017年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祝宏全全面了解情况后,提出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圆满解决了该公司与承建方之间的纠纷,使该公司避免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服务公益事业,做好法律援助的指挥员
2018年9月,通化市司法局党委安排祝宏全负责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组织律师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认真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落实2018年法律援助脱贫攻坚活动”及“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等活动。2018年至2019年6月底,祝宏全受理援助案件1355件,其中农民工案件526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02件;通化市法律援助中心驻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律师值班239天,解答咨询323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共解答咨询2232人次。祝宏全本人共接待咨询1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