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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监事会工作座谈会在吉林省律协召开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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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助力律师行业发展,8月24日,全国律协监事会工作座谈会在吉林省律协召开。全国律协监事长迟日大主持会议,吉林省律协监事长张生久,副监事长于耀武、王丹波、王刚,监事史金花、邹张宁、韩春艳,监事会秘书刘津含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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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与会成员认真学习了2021年12月28日第十届全国律协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随后,重点围绕监事会规则体系、监事会工作机制、监事会自身建设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省律协监事长张生久简述本届监事会工作基本情况后,全国律协副监事长迟日大对我省律协监事会的工作进步给予了肯定。而后,吉林省律协监事会参会领导、监事发表了对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全国律协副监事长迟日大对吉林省律协的监事工作作出指导。

第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全国律协章程和监事会工作规则都明确规定,监事会工作要在律师行业党委领导下进行,我们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提高思想境界,加强自身建设。

第二、加强思想认识,发挥主体作用。要明确监事会在律师协会自身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监事会由律师代表大会产生,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对律师行业党委负责。司法部、全国律协高度重视监事会工作,我们监事会自身不要看轻、看低、看扁了自己。

第三、找准工作抓手,助力行业发展。监事会工作要做到腰板直、有抓手。监事会成员作为律师,作为法律人,开展工作要有抓手,最根本的抓手就是监事会工作规则。新时代,新时期,全国律师行业高速发展,监事会工作规则要与时俱进,为律师行业发展搭台筑基,行稳致远。要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研究工作方式方法,抓工作落实、抓程序监督。

第四、讲求工作创新,敢于善于监督。讲求监事会工作创新,有位、有为地开展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有依据、有抓手的前提下,有力度、有温度 、有深度地开展监事会工作。监事会工作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就是对全省乃至全国律师负责。

本次座谈会氛围融洽、成效卓著,为吉林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发展指明了道路,为吉林省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注入了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