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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 省司法厅召开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2-28











2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研究如何适应政府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提升政府工作科学化、法制化水平;研究如何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服务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研究如何加强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制度化、规范化等自身建设;研究如何加大全省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推动我省法律顾问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凤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省政府办公厅调研室主任张元军,第四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团全体成员,省司法厅机关有关处室和省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主持。会上宣读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省政府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法律顾问)的通知》,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在与省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座谈后,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凤春、省司法厅厅长王进义分别作重要讲话。

张凤春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上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团所取得的成绩,要求新一届省政府法律顾问团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经济转型升级、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城镇化建设、扩大开放、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八个方面搞好法律咨询服务。

王进义厅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法律顾问团工作,分析当前法律顾问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从不断增强责任感、明确职责、围绕大局、讲求质量、发挥集体智慧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六个方面要求法律顾问积极作为,使法律顾问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