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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师协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在长春召开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4-16

 

 

 

 

 

412日,省律师协会八届五次理事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八届全国律协第三次理事会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通过了迟日大会长所作的省律协八届五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丁凤礼副会长所作的省律协2013年会费收支情况、2014年会费预算方案和关于修改省律协会费管理办法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增设法律顾问工作专业委员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仲裁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的提案。会议还就如何提高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等律师广泛关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  

会议对省律协2013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确定了六项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广大律师履职尽责,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进一步推进律师服务创新,组织引导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进一步落实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规范和改善律师执业和律师业发展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五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机制建设,推进行业管理规范化。六是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

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在会议结束前作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广大律师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对律师较高的法治水平特别是法治道德水平表示满意,对全省律师和律师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强调必须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律师工作定位,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二是高度重视律师行业自身建设。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严格自律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推进全省律师行业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三是自身发展要契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全省律师行业在发展传统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中小企业融资、农业现代化和“三农”法律服务、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业务。四是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创新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将做公益与律师个人和律师行业的推广统一起来,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律师业发展良好环境。

八届省律协理事会理事,八届省律协监事会监事,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市(州)律师协会秘书长,各市(州)非秘书长的律管处(科)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副会长王哲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