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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验交流会

信息来源:转自”吉林省司法厅网站“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05



5月29日,省司法厅召开了全省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验交流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前一个时期全省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思路和主要任务。

会议由副厅长禹治洪主持。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修保、长春市司法局局长张洪彬、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张继奎、四平市司法局副局长崔丕军、敦化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宿晶先后作了经验发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秦利明和厅党委书记、厅长王进义出席会议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秦利明副书记充分肯定了省司法厅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律师取得的工作成效,并代表省委政法委向从事这项工作的广大律师和司法行政机关表示敬意和感谢。

秦利明副书记指出,律师参与化解工作是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重要法治实践,是进一步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必然要求,律师参与化解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其作用无可替代。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建设需要综合发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案件化解工作除了律师自身作用之外,还需要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具体讲,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党委政法委的牵领、组织、协调和推动,涉事部门的配合和理解,财政、信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都是必不可少的关键问题。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从实际出发,把握内在规律,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上下功,创造出更多的好经验、好做法。

王进义厅长在讲话中强调,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和价值体现。要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要坚持基本原则、把握基本要求、明确基本标准。要加强对律师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办案质量,继续深入探索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模式、方法路径。要构建机制,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一是要建立组织领导体系,二是要建立物质保障体系,三是要建立制度保障体系。要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组织指导。一是要抓好机构建设,二是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三是要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四是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五是要抓好典型培树工作。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羚出席了会议。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周国田,省法院信访局副局长王树仁,省公安厅控申处副处长刘兆勇应邀到会;各市(州)司法局、梅河口市、公主市司法局领导及律管科(,省、各市(州)律师协会会长,各市(州)信访法律服中心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厅律师工作指导处,省律师协会、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和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