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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八届八次理事会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6-07



6月4日,省律协八届八次理事会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兼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各市州律协秘书长,各市州律协、省直分会会长,八届省律协监事会监事,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并印发了相关文件,要求与会人员会后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用全国和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当前律师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抓住机遇,着力加强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建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严格规范律师执业活动,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事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会议听取了《吉林省律师协会八届八次理事会工作报告》、《八届省律协2015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和《八届省律协2016年度会费支出预算方案》并进行分组讨论,理事们就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及2016年财务预算等问题提出了积极建议。会议通过了上述报告、方案。

禹治洪副厅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省律协过去一年狠抓思想建设,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围绕中心,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注重创新,优化形式,不断提升律师能力素质等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我省律师工作提出了四点期望。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律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律师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强化青年律师培养教育,着力提升律师服务本领。三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修养,完善执业行为监督,努力营造良好行业风气,强化律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四是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改革创新,支持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并整合,引导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化、品牌化大所发展,提高我省律师事务所整体竞争力。针对律师协会提高服务能力,做好新一年度工作,禹治洪副厅长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密切同广大律师的联系,认真倾听广大律师的意见和呼声,想律师所想、急律师所急,做律师所需,力所能及解决律师在执业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服务推进管理。三是切实提高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能力,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推动完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确保法律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落实到位。四是加大行业自律管理力度,履行好促进行业建设、行业规范、行业监督等职责,努力形成律师行业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提升的良性循环。五是强化律师协会自身建设,把秘书处建设成为坚持服务大局、具有创新意识、富有奉献精神、保持廉洁高效的工作集体,在行业自律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