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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八届九次理事会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01










2017年3月31日,吉林省律师协会八届九次理事会在长春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羚,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八届省律协监事会监事,各市(州)律协秘书长,各市(州)律协、省直分会会长,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副会长王哲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迟日大会长在吉林省律师协会八届九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八届省律协2016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八届省律协2017年度会费支出预算方案、关于《吉林省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工作规则》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关于《吉林省律师协会投诉查处中心工作规则》及人员安排的报告,以及《吉林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会议还通报了吉林省律师协会购买办公用房的相关事项。经过分组讨论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上报告和方案。

禹治洪副厅长在讲话中对省律协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今年的律师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努力适应新形势新常态,在服务大局中彰显作为。全省广大律师一定要顺应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要在服务吉林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中积极作为。二是积极参与律师制度改革,保障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律师协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要推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的落实,强化对律师队伍的监管职责,科学谋划律师事业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切实把律师协会建设成为律师之家。要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联系和服务律师,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