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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巡回培训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12-05



接到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后,省律师协会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副巡视、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第一时间召集省律师协会分管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的丁凤礼副会长、分管培训工作的王琪副会长、孙晓标副秘书长、负责培训工作的业务部主任杨文锋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一是传达司法部部长张军、副部长熊选国在全国律协“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讲话精神;学习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二是成立讲师团,成员为丁凤礼、王琪副会长、姜长明主任、孙晓标副秘书长、杨文锋主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陈晓红、霍岩平副主任。并确定丁凤礼、姜长明为主讲人;三是制定培训工作实施方案。1、进行全省各市(州)巡回培训,每个市(州)培训一天;2、全省律师全员参加培训,实行统一签到、考核,对无正当理由没有参加此次巡回培训的律师,按《吉林省律师行业培训管理办法》执行;3、按全国律协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计划;4、全省巡回培训的具体工作由业务部负责落实;5、下发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巡回培训工作的通知。

2017年12月2日,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培训班在白城市正式开班,讲师团成员,省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杨文锋主持了开班仪式并做了开班动员讲话,重点强调了本次巡回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律师参加培训提出了三点要求。讲师团成员,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姜长明做了全天的辅导讲课,参训律师对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本次培训内容反映良好。

2017年12月3日,讲师团来到了松原市,按计划进行了一天的培训,主讲人是讲师团成员姜长明主任。两个市除少量律师因开庭原因不在本市外,绝大多数律师都参加了培训。

白城、松原两地的培训活动,得到了白城市、松原市两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两市的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全程参与了巡回培训工作,反映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两市的律师协会接到省律师协会关于组织开展《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培训工作的通知后,认真组织辖区律师全员参加,积极协调落实培训场地,认真组织签到、考核,确保了本次巡回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按计划,本月九、十日两天,巡回培训讲师团将赴辽源、四平两市继续进行全省律师巡回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