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会员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4-1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省青年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地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配合全国律协于2016年启动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千人计划,打造吉林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500强。省律师协会决定,在2019年5月4日举办首期青训营。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省直及各市律师协会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青年律师,共计50名,分配比例如下:
1.省直4人、公主岭市1人、梅河口市1人;
2.白城、松原、辽源、通化、白山地区各3人;
3.吉林、四平、延边州各4人;
4.长春17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到:2019年5月5日下午13:00—17:00。
课程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9日。
离营时间:2019年5月9日中午16:00前。
2.地点: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三、营员报名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对律师行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4.勤勉敬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取得了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5.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6.截止到2019年4月22日,已执业三年以上,所在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到过任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惩戒,本人从未受到过任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和行业纪律惩戒,通过2018年度吉林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且考核等次为称职;
7.出生日期为1979年1月1日之后,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各级律协理事、监事;
(2)现任各级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其他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
(3)在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合伙人或有愿意有热情参与青年律师工作。
8、优先考虑条件: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优先。
四、报名材料
1.省直及各市律师协会完整填写《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附件1),加盖律师协会公章;
2.拟参训学员填写学员档案(附件3)并附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
五、报名程序
青训营采取律师自荐、律师协会选拔的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报名。省直及各市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根据学员名额分配确定的省直及各市律协参训学员总人数,发布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公开选拔公告,鼓励自愿报名。
第二阶段:审核。收到报名材料后,省直及各市律师协会要认真审核和把关,报名材料中应含各市律协选拔说明及推荐理由。严格按照报名条件选拔,对选拔结果进行公示。确定报送吉林省律协的学员材料准确无误。
第三阶段:报送。省直及各市律师协会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学员报名材料word版本及其扫描件、入营承诺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第四阶段:复核。吉林省律协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学员将取得参加训练营的资格。
六、相关费用
青训营统一安排食宿,相关学习费用及食宿费由吉林省律协会费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理。
七、纪律要求
1.已报名参加青训营但临时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派出律师协会请假并由派出律师协会向吉林省律协提出替换人选名单,时间不得晚于4月27日前;
2.未经请假而不参加培训人员将影响自己及所在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吉林省律协活动的资格;
3.青训营期间请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请遵照青训营请假程序执行。无故缺勤人员及培训期间违反纪律的人员将影响自己及所在律师协会今后参加吉林省律协活动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省律协联系人:张 博
电话:0431—82795396
附件 1.《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报名表》
2.《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学员档案》
3.吉林省青训营入营承诺书(第一期)
注:(附件请在“下载中心”下载)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