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05-06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第13督导组在吉林省督导时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律师严格依法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与省律师协会特举办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扫黑除恶业务培训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5月12日(周日全天)

早7:30签到考核,8:30讲课

培训地点:长春市君怡酒店三楼如意厅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前进大街(西部快速路)与修正路交汇处。

长春君怡酒店前台电话:0431—87058888

轻轨三号线:长春站——前进大街下车

公交222路:长春站——修正路下车

二、参训人员

1、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

2、省直全体律师;

3、办理扫黑除恶刑辩业务的律师;

4、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5、吉林省律师办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

6、全省法律援助律师。

三、培训要求

1、各市(州)律师协会做好通知落实工作,确保本辖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员参加;

2、此次培训将作为2019年律师年度考核内容,缺席者按《吉林省律师行业培训管理办法》视为培训不合格,将暂缓年度考核。

四、授课人员

5月12日上午:

毛立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

——《四部委文件解读》

5月12日下午:

常  铮: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扫黑除恶辩护实务》

五、培训费用

交通费、住宿费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参训人员可自愿选择在君怡酒店住宿。协议住宿费用,标间240元/每天。

联 系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