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通2019年全省律师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04


各市(州)律师协会,公主岭、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为加强我省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完善律师职业教育体系,促进律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吉林省律师协会决定与北京点睛快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点睛网)合作,开通全省律师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24点,为吉林省律师网络职业培训年度周期。

二、培训对象

本年度网络职业培训对象为2019年4月30日之前经省司法厅考核通过,并在年度考核公告册上的社会律师。新注册的社会律师暂不参加今年的网络培训。

三、学习方式

(一)登录流程

吉林律师网(首页中间位置)——吉林律师网络培训——账号(律师17位执业证号,密码:执业证号后六位)——选课中心——试听——选课——确认选课——听课中心——学习选择的课程——查看进度统计——培训完成,打印证书。

登录培训系统后,针对感兴趣的课程进行认真试听,经过试听后再次确认所需课程,即可正式开始该课程的学习。一旦确认选课后,课程将无法进行撤销。律师在规定40课时范围里选定课程,一旦选定一门课程学习,无论是否实际学习,均在40课时中扣除该课程的规定课时,且无法中途退出该课程。

(二)有效课时的获得

1.每门课程设定课时不等,如超过45分钟或不足45分钟,系统自动统计课时。

3.律师在学习中,班主任在线抽查学员“挂机”、“替听”等作弊行为,并对情节严重者推送黄牌或红牌。

4.律师可以在“我的--进度统计”里查看【已听课时】随时查看自己所获得学习进展情况。

四、考核要求

1、参加律师网络职业培训的律师,必须完成每年度40学时的学习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总计达到40学时的为培训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如所选课程超出培训规定的40学时,超出的学时费用由听课律师自行负担。有参加本地区律师协会组织的网络培训的律师,也需要完成全省律师网络培训规定的学时。是否完成网络职业培训学时将作为省律师协会年终考核律师的必备内容,对于没有按规定要求完成网络培训学时的律师,将按照《吉林省律师行业培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2、为便于各市(州)律师协会对网络培训工作的管理,省律师协会为各市(州)律师协会单独设立了教学监督账号,负责对本地区参训律师进行指导、监督,以确保完成网络培训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为了确保每名参训律师登录账号的准确性,使参训律师能更好的完成网络培训,从11月5日起至11月20日,每名参训律师需登录吉林律师网网络培训平台验证自己账号是否准确,如发现自己账号登录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所属市(州)律师协会管理人员进行联系。也可与省律师协会联系。

2、网络培训过程中,如有疑问或技术问题,可以致电北京点睛快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点睛网)进行咨询。  联系电话:15901233044、18600837091

3、每门课都有5分钟的试听时间,不计学时。需要学习的,按学习流程进行。不需要学习的,重新选择

请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积极落实、部署本辖区参加网络培训的律师按通知要求进行登录、验证。

省律协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