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律师行业开展“‘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和“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10


各市(州)律师协会、全省广大律师: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在律师行业征集“‘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和“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的通知》,自7月9日起启动我省“‘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和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
各市(州)要广泛动员律师参与,至少提交一幅摄影作品和一篇征文,2020年9月20日前报送至邮箱:jllawyerbjb@126.com。
联系人:修娜  联系电话:0431-85085175



律师行业“‘疫’线故事”摄影作品
征集活动方案  

律师行业“‘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旨在充分挖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勇敢逆行、勇于担当的律师行业先进人物事迹,展现全国律师行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克时艰的大爱担当,用生动影像记录时代、留存历史。
一、活动主题
光影里的律师“疫”线故事
二、征集对象
广大律师、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社会公众。
三、投稿要求
(一)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充分反映战“疫”一线奋战坚守、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作为的律师行业先进人物、生动事迹、精彩瞬间的纪实照片。
(二)必须内容真实、不得随意虚构摆拍。(如需进行后期处理,须在尊重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且保存原始影像作为依据)
(三)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组委会可将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投稿即视为授权。
(四)投稿作品须真实动人,具有视觉感染力,适合网络传播。手机、相机拍摄均可;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
四、投稿方式
律师作品请填写《律师行业“‘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jllawyerbjb@126.com。由吉林省律师协会统一报送全国律协。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
六、评审及成果运用
(一)全国律协负责对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初审,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统一报送组委会。司法部组委会将在年底通过专家评审与网友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从全年征集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颁发证书进行奖励。
(二)司法部将在官方微信微博,对入选作品进行展播。同时联动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制网、腾讯网、今日头条等媒体进行宣传。
(三)入选作品将进入司法部影像档案库,作为珍贵历史资料留存。
(四)司法部将为特别精彩的作品摄制微视频,邀请主角人物走进演播室,生动讲述作品背后的故事、深入展现不为人知的动人细节。
(五)入选作品将在全国律协新办公地址长期展示。
(六)入选作品将陆续通过《中国律师》杂志进行刊载,标注作者姓名并根据中国律师杂志社规定给予相应稿酬及图片版权费。
(七)优秀作品将陆续通过《吉林律师》杂志、吉林省律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刊载。

附件:律师行业“‘疫’线故事”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律师行业“致敬战疫英雄”
征文活动方案

律师行业“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生动讲述律师行业英勇无畏、共抗“疫”情的感人故事,号召全社会广泛参与,用文字记录身边的战疫英雄和感人故事,充分挖掘奋战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一线的责任担当的律师行业榜样人物。
一、活动主题
致敬战疫英雄
二、征集对象
广大律师、媒体记者及广大文字爱好者。
三、投稿要求
(一)内容必须与律师行业抗疫主题有关,格调积极向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递正能量。
(二)每人限投1篇,每个作品需附200字以内的简介。
(三)题材不限,纪实故事(5000字以内)、散文(3000字以内)、随笔(2000字以内)、书信(2000字以内)、诗歌(500字以内)均可。
(四)投稿作品应当完全原创,作者对投稿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组委会可将征集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发行及其他公益性宣传,投稿即视为授权。
(五)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版参赛作品,谢绝纸质版投稿。
四、投稿方式
律师作品请填写《律师行业“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投稿文章发送至邮箱:jllawyerbjb@126.com。由吉林省律师协会统一报送全国律协。
五、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
六、评审及成果运用
(一)全国律协负责对报送的征文作品进行初审,按照司法部通知要求统一报送组委会。
(二)司法部将在官方微信微博等各大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定期展示优秀投稿作品,积极推荐给中央主流媒体发表。
(三)入选作品将陆续通过《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中国律师网进行刊载,标注作者姓名并根据中国律师杂志社规定给予相应稿酬。
(四)优秀作品将陆续通过《吉林律师》杂志、吉林省律协微信公众号进行刊载。


  附件:律师行业“致敬战疫英雄”征文活动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