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08-17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切实提高全省律师对《民法典》的进一步认识以及学习,更好的推动《民法典》的实施,根据要求统一部署,吉林省律师协会决定开通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各地律师可直接在网上观看直播课程,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民法典课程于2020年8月20日起至10月22日,每星期四讲(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时间为直播当日19:30-21:00。
二、培训方式
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是在“吉林省律师协会线上课堂”主页中,打开手机或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appDSB1Qjmy7862.h5.xiaoeknoe.com,即可进入“吉林省律师协会线上课堂”主页。
三、培训要求
1、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作为省律协培训体系的组成部分,要求全省律师必需收听学习。
2、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要积极组织本辖区律师按时参加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
联 系 人:曹英雪 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附件:《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课程表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民法典》线上课堂学习课程表
期数 | 时 间 | 主讲人 | 讲解的民法典内容 |
1 | 8月20日 | 孙 萌 | 总则 |
2 | 8月27日 | 李 闵 | 第二编:物权(所有权) |
3 | 9月3日 | 李 伟 | 第二编:物权(用益物权) |
4 | 9月10日 | 田大原 | 第三编:合同 |
5 | 9月17日 | 李健伟 | 第四编:人格权 |
6 | 9月24日 | 刘 晶 | 第五编:婚姻家庭 |
7 | 10月15日 | 索立军 | 第六编:继承 |
8 | 10月22日 | 许可红 | 第七编: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