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吉林省第五次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考试(笔试)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0-10-21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根据《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实习指导律师实行资格制。第五次实习指导律师资格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为满足我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实习,省律协决定组织吉林省第五次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考试(笔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疫措施

疫情期间,为保障报名参加考试的律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考试有序进行。

1.省律协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第五次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调度指挥涉疫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面负责考试前、考试中参考律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保障事宜,完善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具体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

2.考前准备工作。做好参考律师健康状况筛查,从考前14天(10月24日)开始,所有参考律师需进入微信考试工作群,需填写考试健康监测卡,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当天到达考场后需通过短信验证15日内的漫游行程信息,具体操作如下:移动用户编写CXMYD,发送到10086,再依据回复短信输入身份证后4位,可查询过去一个月内去过的省和直辖市;联通用户发送短信“CXMYD#开户证件后4位”至10010,系统验证通过后,提示近15日内的漫游途经地信息;电信用户编辑短信CXMYD#身份证后4位到10001,授权回复Y后,实现漫游地查询,可查询手机号近15日内的途经地信息。同时填写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考场。

参考律师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14天健康打卡中断者必须持医院开具的3日内核酸证明为阴性的方可进入考场。

3.进入考场事项。参考律师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吉祥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信息”无异常人员,签到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期间需要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试内容

1.时事政治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2.律师基本业务;

3.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

4.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三、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00 — 11:00。

考试地点:长春君怡酒店,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前进大街(西部快速路)与修正路交汇处。

长春君怡酒店前台电话:0431—87058888。

考号001—250在三楼如意厅

考号251—495在四楼吉祥厅

本次考试为笔试,笔试合格的律师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请各市(州)律师协会接到此通知后,及时通知辖区已报名的每位律师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五、省律协建立微信考试工作群,请已报名的律师根据对应地区抓紧扫码进群,进群时间截止至2020年10月24日上午8点。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21日


注:实习指导律师资格考试(笔试)人员名单请在“下载中心”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