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 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11-13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已实施一段时间了,为更准确的了解目前我省律师在贯彻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工作情况。特别是我省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中与检察机关对接过程中尚存在哪些问题及建议。便于省律师协会及时掌握。请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组织调研组开展调研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律师协会。
联 系 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邮 箱:jlslsxh@126.com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