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吉林省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09-06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发布第一批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自2016年8月开始发布指导案例,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也会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对于明确法院裁判思路、引导社会司法价值走向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但是通过研判指导案例和典型案例,可以明确办案法官思路,也可以为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今后办案积累经验,提供借鉴和参考。因此,为进一步研究并总结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仲裁中的实务经验,省律师协会决定面向全省律师征集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省律师。
二、案例要求
(一)案件类型限于劳动与人事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
(二)案件应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对规范劳动用工、了解吉林省裁判口径具有借鉴意义。
(三)诉讼案件须为2019年1月1日之后本人承办的生效案件,需提供生效裁判文书。
(四)非诉讼案件须为2018年1月1日之后本人承办的案件。
(五)案例可供公开。
三、报送时间
征集报送截止至2021年10月30日。
四、报送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报送程序
吉林省律师协会针对本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将向各市(州)下发征集通知,律师将需要报送的案例提交至所在市、(州)律师协会,由各市(州)律师协会汇总后,统一报送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所需材料
1. 《吉林省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申报格式》(见附件)
2. 诉讼案例需PDF版裁判文书,非诉讼案例需证明材料(如指定管理人决定书、重整方案等)
五、评审程序
省律师协会将组织来自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深律师、研究机构的各方面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吉林省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由省律师协会向入选案例的承办律师颁发证书,以示鼓励,并在案例数量足够时整理成册,公开出版。
联系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邮 箱:jlslsxh@126.com
附件:吉林省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申报格式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
吉林省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申报格式(诉讼类)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例类型:诉讼类案例
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
再审法院:
判决生效时间:××××年××月××日
代理律师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
二、案例正文内容
案例标题
(如:A公司与B劳动争议纠纷案)
(作者)
【案情简介】
【争议焦点】
【审判结果】
【案例评析】
【结语和建议】
【裁判文书】
吉林省劳动与人事类典型案例申报格式(非诉讼类)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例类型:非诉讼类案例
委托人姓名:
案件办结时间:××××年××月××日
代理律师姓名:
律师事务所名称:
二、案例正文内容
案例标题
(如:A公司破产职工安置案)
(作者)
【案例标题】
【案情简介】
【案件焦点】
【律师办理思路】
【案件结果】
【案例分析】
【结语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