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11-16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分会:

为进一步发挥成绩突出集体、个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扎根基层、优质服务、无私奉献精神,不断提升公益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通报表扬 2017—2020 年开展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现就吉林省推荐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成绩突出集体推荐条件。

1.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组织有力保障到位。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地方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机制,精心组建高素质法律服务团队,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经费保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3.      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紧紧围绕农民工群体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和律师专业特长,拓展服务内容,强化服务举措,创新服务方式,广泛宣传与农民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大力排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切实为广大农民工提供线上线下、及时丰富、高效优质的综合性公益法律服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

近三年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本单位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推荐对象为律师事务所的,近三年本所及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二)成绩突出个人推荐条件。

1.      政治过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品行优良。个人品德高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坚持服务为民,忠于职守,勤勉敬业,敢于坚持原则,维护公平正义,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推荐对象为律师的,应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3.       业绩突出。热心农民工维权服务工作,积极带头开展或深度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本人参与活动场次多,办理集体争议等疑难复杂案件数量多,善于创新服务方式,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在当地产生突出的、良好的社会影响。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通过登录吉林律师网,点击下载中心下载表格,填写相关内容并送至当地市级律师协会。各地区申报名额不受限制。市级律师协会初审后,统一向省律师协会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1122日。

联系人:刘宇

联系方式:0431-85085176

   

附件:(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1.“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集体推荐表

2.“尊法守法 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推荐表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