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2013年度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二期集中培训班考试成绩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12-20

 

 

根据《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的规定,省律师协会于2013年8月11日至17日举办了2013年度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第二期集中培训班,于2013年9月28日进行了考试。因未通过本次考试的人数较多,经本会研究,决定对未通过本次考试的人员进行补考,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26日,8时报到,9时进行笔试,11时10分进行面试。

二、考试地点

凯旋宾馆(与培训地点相同)。

三、参加人员

未通过本次考试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

参加9月28日考试,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进行笔试补考,面试不合格的,进行面试补考,笔试、面试均不合格的,参加笔试和面试补考。

五、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范围除与上次考试范围相同部分外,并增加《吉林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规定的内容。

 

 

吉林省律师协会

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