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2021至2023年全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1-12-06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2021至2023年全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经吉林省律师协会召开九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并通过,现予以公布。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1年03月18日




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

2021至2023年全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


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全省律师工作,促进新时代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本着立足实际、稳中求进、全面统筹、突出重点的原则,吉林省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2021至2023年全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快律师事务所发展,树立律师队伍良好社会形象,打造吉林律师行业品牌,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深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积极发展党员积极分子,提高党员律师在全体律师数量中的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形成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操守过硬、热心公益的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

(二)大力发展壮大律师队伍总体规模。到2023年底全省律师人数突破7000人,全省每万人拥有律师达到2.5人以上。律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逐渐形成律师的专业化发展方向。

(三)积极促进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做专。培育10家在东北区域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理念先进、具有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规模大所、强所;培育20家管理规范、业务精湛、文化先进、规模适中的精品律师事务所;培育30家特色鲜明、专业突出、管理有序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到2023年底全省律师行业形成大、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齐头并进、规范化程度较高的发展格局。

(四)全面推动律师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新担当新作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专业优势、精通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融入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优势在服务法治吉林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具体措施

(一)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始终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推进吉林律师事业发展进步。律师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政治属性。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是对新时代律师队伍执业准入和执业管理的基本准则。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立足我国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定位,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工作。

1.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组织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以律师行业党建“四大工程”为载体,压实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对本所律师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加大政治轮训力度,调整优化党组织设置,充实党建力量配备,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确保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律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扎实开展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从严把握考评标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推动将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发挥党建工作考评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

(二)坚持立足省情、挖潜扩容,促进律师队伍数量高质量发展。吉林法律人才教育资源丰富,本着创造条件吸引并吸纳法学专业毕业生在吉林从事法律服务、留住并培养好现有律师的原则,大力发展律师队伍,壮大律师规模,到2023年底全省律师行业的服务能力达到东北地区的先进水平,在东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专业领军人物不少于10人,争取在全国有所突破。

1.与高等院校建立交流平台。支持律师事务所与高校法学院系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律师事务所设立教学实践基地和实习基地,吸纳优秀毕业生留在吉林工作。设立“律师事务所开放日”工作机制,每季度遴选一个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学院系师生走进律师事务所座谈交流,开展互动式法学理论、实务研讨、教学观摩等活动,增进在校师生对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的了解与感情。支持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在高校设立律师奖学金。

  2.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发挥主体作用,制定人才发展战略,引进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企业上市、投资并购、互联网等领域有专长的高层次律师人才及团队,优化律所人才结构和层次。建设并发展好现有律师队伍,尤其把行业紧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并购重组、企业破产、涉外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专业人才留得住、用得好,鼓励、扶持该领域的律师事务所和领军律师的发展。

  3.健全完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关怀、律师事务所提供发展平台、实习指导老师悉心培养的实习律师培养关怀机制。遴选律师事务所,建立实习律师培养实践基地。完善实习律师培训课程,增加心理健康、社交礼仪、文字综合、实务操作等方面培训。完善实习律师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实习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完善实习律师生活保障机制,为实习律师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工作薪酬,严禁律师事务所收取实习律师的任何费用。建立对实习指导老师的日常考核、动态调整工作机制,保障实习指导老师培养、指导的工作质量。

4.关心青年律师成长,对青年律师心理素质、表达能力、思维训练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求真务实办好吉林青年律师训练营,培养一批跟党走、业务精、顾大局、爱公益的青年律师后备人才队伍。探索实行青年律师“一免两减半”政策,对首次执业的青年律师第一年执业的个人会费和培训费用全免,第二年减半缴纳。

5.建立常态化的律师队伍考核、表彰机制,客观评价律师的执业工作,考核结果与评优表彰等挂钩。加大对优秀律师的宣传表彰和推优工作力度,不唯年龄、不唯资历,多给青年律师创造展示能力的舞台。鼓励引导律师钻研业务知识,开展法学理论及实务研究,积极参与立法、法学研究等,提升专业能力。

6.培养涉外律师人才。积极推荐我省律师参与司法部组织的涉外律师培训和赴境外实习项目,探索多种渠道开展我省律师走出去和高端培训,培养不少于20名的涉外领军人才。

  (三)坚持交流合作、协作共赢,推动律师事务所高质量发展。吉林律师行业基础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全省律师行业要抢抓机遇、攻坚克难,推动新时代吉林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1.加快规模所、专业所、品牌所培育。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通过加盟、合并、重组等,优化运作模式、管理模式、分配模式,组建规模较大、形成团队分工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高服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参与跨区域业务竞争的能力。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积聚一批专业人才,并通过科学分工形成专业化团队,为相关行业和领域提供具有专业特色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发改、金融等有关部门对接,搭建法律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律师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涉外事务等高端法律服务领域,使其形成本地法律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驰名商标。

2.加强所所合作。支持律师事务所打破现有“单打独处”、合作协作度低、同行间联系往来少的现状,鼓励抱团发展,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服务对象提出的不同需求,给予全方位服务,提高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加强与省外强所的合作,支持外省规模所、品牌所、专业所来吉林设立分所,引进高端人才或者引进先进管理技术。鼓励支持我省优秀律师到我省欠发达区县设立律师事务所,支持引导我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到我省欠发达区县设立分所。

3.落实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将法律服务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争取将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及其部门、人民团体、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参与调解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4.立足吉林,搭建律所之间常态交流的互动平台。通过论文评比、辩论大赛、模拟法庭等各项活动,在我省律所与律所之间建立起常态化的学习、交流机制,推动律所之间的合作共赢。

5.走出吉林,深入研究律师行业发展战略。积极参与“长白破产法论坛”“长白金融法论坛”“北方律师论坛”,设立“吉林律师论坛”,将其打造成吉林律师的名片,不断提升吉林律师品牌的影响力。

  6.面向全国,开展深层次的学习交流。每年开展一次律师事务所主任、管理干部的学习交流活动,站在吉林看全国、站在全国看世界,积极学习借鉴律师行业发展有益经验,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吉林律师行业新发展。

  (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引领律师找准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充分认识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践行者,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推动者,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担当者的历史使命,主动担当作为。

1.提升在法治吉林建设中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推动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成为党政机关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鼓励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推动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水平。鼓励律师参与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

2.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律师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调动社会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法律援助供给能力。鼓励律师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参与群众性矛盾纠纷化解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提高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法律服务能力。组织引导全省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围绕吉林振兴发展规划,主动服务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等,在引项目、落企业、聚人才、配资源上做好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服务等工作,帮助防范各类法律风险,推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4.增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服务职责。积极引导律师服务资源向欠发达地区和乡镇的“末梢”延伸,积极投身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工作,在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高参与度,为老百姓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纪律约束,促进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全面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加大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力度,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

1.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对律师的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建立吉林省律师行业自律公约,落实《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违规投诉处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良行为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

 2.加强教育整顿。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涉嫌行贿受贿、虚假诉讼、代理不尽职、严重违规收费、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通过严肃执纪,严格管理,促进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提升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二)保障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在严管的同时,坚持厚爱,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正常执业。

1.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发挥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作用,及时调查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突发事件。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立案难、会见难等问题。

2.探索完善律师养老、医疗等基本保险制度,让律师在生活上无后顾之忧。积极引导广大律师重视身体健康,有意识地培养张弛有度的生活态度和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3.充分发挥律师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坚决制止律师之间的不正当竞争,遏制低价竞争损害整体律师行业发展的行为,促进律师法律服务市场环境竞争公平有序。

(三)发挥协会作用,统筹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要当好广大律师的“娘家人”,关心律师成长,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推动全省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1.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不断提高律师协会决策层科学民主决策、执行层贯彻落实的能力,健全完善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两专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建立落实会长、副会长述职考核制度,健全落实两专委员会述职评价制度,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把两级律师协会建设成有作为、敢担当、有威信、有正气的行业自律组织。

2.进一步强化律师协会秘书处建设。建立、完善更加高效规范的协会秘书处与会长办公会等协会组织的工作协作关系,加强秘书处的日常行政管理,提高工作质效。探索开展省律师协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推动实现律师协会工作质量的提升。

3.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畅通联系服务律师的渠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多做暖人心、鼓干劲的好事,满腔热情为律师服好务。加强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律师事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研究解决事关全省律师事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

4.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传播渠道和方式,弘扬吉林律师行业主旋律、正能量,彰显吉林律师行业和律师队伍在法治吉林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重大成绩。设立省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管理、统一归口吉林省律师行业对外宣传工作和律师行业新闻发布工作,增强对外宣传的政治观念,把控敏感问题、提高新闻质量、防控负面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