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林省律师协会关于采购《吉林律师》期刊印刷服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08-30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吉林省律师协会对《吉林律师》期刊印刷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省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以申报本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吉林律师》期刊印刷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报价。
4.采购需求:印刷服务采购,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供应商负责传版接收、制版、印刷等工作,对印刷质量进行管理与监督,杜绝错报、残次、废报出厂,确保印刷达到吉林省律师协会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吉林律师》出版印刷的技术、质量和份数(每季度3000册,规格等技术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有效期为一年。第二、三年视供应商履行情况可续签。
6.服务地点:印刷成品送交采购人指定的快递邮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其他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内容。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自2023年8月30日8时30分至9月5日17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9楼901室,邮编130000,联系电话:0431-85085301。递交方式:现场或邮寄递交,建议首选邮寄方式递交。现场递交的,以登记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后查看)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