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培训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1-15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已于2023年12月5日正式施行,为提升我省广大律师同仁夯实法学功底、加强实务技能,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二、授课老师及内容

授课老师:

席志国: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授课内容: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逐条精讲。

三、培训对象

1.全省律师;

2.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3.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09:00-12:00,13:30-16:30.

早8:00开始签到,09:00开始授课。

培训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059号国贸大饭店B座8楼天池厅。

五、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分为线上和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

参加线上培训的律师在授课当天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会议听课:





参加线下培训的律师请在培训当日到培训地点听课。

六、培训要求

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辖区律师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参加线上或线下培训。

联系人: 刘轶琼:0431—85085178

刘  晶: 13944888857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