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度实习人员培训班(1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1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要求,省律协总结线上培训经验,联合京津冀律协共享集中培训平台(以下简称“集中培训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已经进行实习登记、领取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发证日期在202381日—20239月26日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24313日至412日,限一个月内完成培训课时,过期无效。

三、平台登录

实习人员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以下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集中培训平台(具体参见操作指南)。

https://appgsoghlmo7596.h5.xiaoeknow.com



四、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要求进行设置,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责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内容。律师协会将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要求及时补充、更新课程内容。

目前,集中培训平台设置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新中国史,律师实务,律师制度和定位,律师执业规范,律师行业党建,成为合格律师等8个培训课程模块。

五、学习要求

实习人员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8个模块,共计200课时课程学习。实习人员每完成1个模块相应的课时后,会有1个结课证书(实习人员完成8个模块即获得8个结课证书,取得8个结课证书视为集中培训合格)。学习课时分配如下:

序号

模块

课时

1

党的方针、政策

16课时

2

习近平法治思想

16课时

3

党史、新中国史

16课时

4

律师实务

120课时

5

律师制度和定位

4课时

6

律师执业规范

20课时

7

律师行业党建

4课时

8

成为合格律师

4课时

六、培训结业

实习人员按照分配课时要求完成培训课程后,省律协在5个工作日内将《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发到各市(州)律师协会,由市(州)律师协会向本人发放。

取得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律协提交面试考核申请。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集中培训平台是优化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台应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市(州)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要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教育,督促实习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一:《2024年一期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名单》

附件二:《集中培训平台操作指南》


注:附件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查看。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