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备选律师库更新”邀请公告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3-0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具有百余年的光辉历史,是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其分支机构遍布世界各地。中国银行2006年整体上市,是我国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地位和重大影响力的金融企业。在当下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中国银行以其雄厚的实力和先进的理念为社会提供便捷、创新、完善的金融服务。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是中国银行下辖的一级分行,我行以“担当社会责任,做最好的银行”为核心价值观,以客户为中心,努力开拓创新,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支持了一大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在吉林省经济发展中,我行已成为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金融力量。

为确保我行依法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我行合法权益,2006年我行率先建立了“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备选律师库”(以下简称“备选律师库”)制度,建立了选取适合的律师为我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的机制,运行8年来收效显著。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律师所和律师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对“备选律师库”进行更新已成为当务之急。现向吉林省律师协会全部会员单位发送公开邀请,望认同我行品牌且有为我行提供法律服务意愿的各会员单位积极进行自我推荐,我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及“择优”的原则,由专家评审小组对自我推荐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征询吉林省律师协会意见,通过双重考评的律师事务所,将入选我行“备选律师库”,签订合作协议。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备选律师库更新。

二、自我推荐具体要求

1.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上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合格,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不得进行自我推荐;

2.具备健全的律师事务所管理理念,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水平,秉承团队协作,摒弃律师单打独斗的服务模式;

3.综合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社会资源,原则上具备办理金融纠纷案件的经验;

4. 原则上长春地区律师事务所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在15人(含)以上,长春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律师事务所注册专职执业律师在6人(含)以上;如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法律专业水平突出的,或代理商业银行成功处理过重大疑难案件的,可酌情降低注册专职律师人数标准;

5.鉴于我行业务类型涉及多个领域实际情况,自我推荐律师事务所应擅长代理借款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建筑房地产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刑事诉讼等;

6.代理商业银行成功处理过重大疑难案件及理财、信托、保险等银行创新业务纠纷的,或对商业银行金融产品或法律问题有专项法律分析研究的,或部分律师不仅法律专业水平突出而且还具备建筑、医疗、财务、信托、证券、保险等专业技能的,优先考虑。注:参加面谈时,需要提供相应成功案例、发表的论文文章、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等。

三、自我推荐流程

按照附件格式内容填写完毕后,自我推荐单位需要在“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备选律师库推荐表”上加盖公章,然后将推荐表扫描件统一发送至flbjlboc@163.com邮箱。

四、复函时间

鉴于更新律师库工作时限紧急,自我推荐单位须在2014年3月20日前将“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备选律师库推荐表”反馈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牛岳猛  联系电话:0431-88409044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二○一四年三月三日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备选律师库自荐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邮箱

事务所主任

执业许可证

   

颁发机关

颁发时间

人员组成

合伙人   人、专职律师   人(含合伙人)、兼职律师   人、行政人员  

近三年奖惩

情况

法律顾问单位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所简介、工作业绩、律师团队、知名律师、专业领域、社会资源、成功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情况等

单位(盖章)

特别提示:自荐表中涉及到的相关证件及相关资质证书,本次自荐不需要发送扫描件,参加评审时另行提供书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