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省开展“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6-17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青年律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能力,强化执业技能培训,拓宽青年律师培养渠道,使青年律师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发挥职能作用更加明显,推动青年律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吉林省律师协会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组织开展“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

“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旨在培养青年律师法治信仰,坚定青年律师理想信念,提高青年律师执业能力,为青年律师开释成长烦恼、指导成长方向、规划成长路径。通过专业技能讲座、名师讲堂、实战演练,法律策划沙盘、模拟庭审等一系列活动,为我省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由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律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培养青年律师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活动的各项内容,组织各地(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各地要及时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报省律协秘书处。

 

附件: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方案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14年6月17日

 

 

 

 

附件:

 

 

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方案

 

青年律师是律师队伍的未来。近年来,青年律师逐渐成为律师行业的主力。广大青年律师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展示了律师行业开拓奋进、蓬勃向上的良好形象。“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以培养一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需求相适应的高素质青年律师人才队伍为目标,着力提高青年律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服务能力,强化执业技能培训,拓宽青年律师培养渠道,使青年律师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发挥职能作用更加明显,推动青年律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更大贡献。“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会把吉林省青年律师培养作为一项战略任务,通过专业技能讲座、名师讲堂、实战演练,法律策划沙盘、模拟法庭等各项活动,紧紧围绕着青年律师的理想与信念,大力扶植和帮助我省青年律师提高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我省青年律师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一、行动宗旨

培养青年律师法治信仰、坚定青年律师理想信念、开释青年律师成长烦恼、指导青年律师成长方向、规划青年律师成长路径、提高青年律师执业能力。

二、活动方式

以专业技能讲座、名师讲堂、实战演练,法律策划沙盘、论辩赛、模拟法庭等活动方式开展吉林省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行动。

三、设立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基地

选择省内各地市州知名律师事务所作为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基地。各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基地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讲座、主题沙龙等贴近行动宗旨、促进青年律师阳光成长的活动。

首批设立6个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基地: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吉林上维律师事务所、吉林融鉴律师事务所。

四、活动内容

(一)青年律师业务提升

组织开展律师职业规划、劳动专业实务、房地产专业实务、婚姻专业实务、公司法专业实务、知识产权专业实务等方面的专题讲座活动。

(二)新、老律师模拟法庭

组织模拟法庭活动。每次模拟法庭可由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基地选派三名执业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与青工委选派的三名青年律师所组成的律师团队进行模拟庭审对抗。模拟法庭中使用由青工委协调各级法院提供的真实疑难案例,并协调各级法院的法官组成模拟合议法庭理案件,最终依据模拟合议庭的审理结果决定各队胜败。

 

(三)青年律师沙龙

组织开展青年律师沙龙活动。分为主题沙龙与无特定主题的新、老律师交流沙龙。主题沙龙可选择如“在路上”——探讨青年律师成长路径”、“十字路口的选择——探讨如何选择适合青年律师发展的执业方向”、“关注成长——重点关注青年律师的生存状态,共同探索改变现状的方法”等沙龙主题。也可根据各青年律师成长基地实际,组织开展无特定主题沙龙活动,促进新、老律师之间交流。

(四)名家讲堂

开展名家讲堂活动。根据青年律师调查问卷结果,由青工委邀请国内某一法律专业领域名家与省内青年律师进行一次面对面互动交流。

(五)单身律师联谊会

开展联谊活动。由青工委协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会的单身青年团体与阳光成长行动中的单身青年律师团体,共同组织野外郊游、聚餐等联谊活动。

(六)青年律师“拜师会”

开展青年律师“拜师会”:由青年律师自愿向青年律师阳光成长基地的优秀律师拜师。“拜师会”另立单项活动计划书具体安排。

五、行动常设办事处

常设机构办公地点: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

执行负责人:一名(由青工委指派);

执行负责人助理:五名(由青工委委员担任)。

 

六、成员资格要求

1、成员年龄需在40岁以下;

2、具有执业律师资格证(含实习律师);

3、有所属的律师事务所,且该所地点位于吉林省范围内;

4、思想品行良好,恪守职业道德;

5、自愿参加阳光成长行动。

七、参加行动方式

 符合成员资格的律师均可随时参与阳光成长行动组织的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