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关于举办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实务研修班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30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关于举办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实务研修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自愿报名参加。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七
关于举办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实务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刑事证据是确保案件质量的“生命线”,近年来立法、司法机关为完善证据制度、促进司法文明、保障司法公正做出了不懈努力。为进一步正确理解贯彻证据裁判原则、树立科学的刑事司法理念、提升刑事审判工作水平,帮助刑事审判法官、检察官从正反两个方面全面、深入理解刑事证据制度理论与实务,掌握法庭上非法证据排除技巧,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和办案能力,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将举办刑事证据审查与运用实务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函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2015年8月15日-17日 长 春
(报名截止日期:8月7日;报到日期:8月14日,星期五)
二、内容与师资(详见“附件1”)
三、参加人员
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及骨干律师。
四、相关费用
培训费:20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010-62222050,62227510 联系人:彭 顺13683678169
传真报名:010-62227510,62222050E-mail:abcpeixun@263.net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者填写报名表并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提前发送报到通知,告知报到的具体安排事项;
2.本通知发送范围有限,欢迎各地律师协会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参加学习。
3.本次研修班由北京国际交流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和中培律师教育网承办。
附件:1.课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2015年6月
附件1:课程安排
正面规定:刑事证据运用规则专题 | ||
8月15日 星期六 | 上午 | 一、证据基本原理 二、立法、司法解释关于证据的规定 三、证据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四、刑事证明标准 主讲专家:戴长林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 |
下午 | 五、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与运用 1.全面审查鉴定意见 2.强化对证明力的审查判断 3.准确把握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 4.几类常见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 主讲专家:周峰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 | |
晚上 | 六、从辩护角度看证据规则在刑事辩护中运用 1.瑕疵证据规则 2.证人证言的质证规则 3.“待证事实”规则的实务运用 主讲专家:焦 鹏 全国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 | |
反面规定:非法证据排除专题 | ||
8月16日 星期日 | 上午 | 一、言词证据分析与判断 二、实物证据与裁量排除规则 三、重复置白证据 四、“毒树之果”合理运用 主讲专家:王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 |
下午 | 五、法庭上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1.疑心调查原则 2.先行调查原则 3.集中调查原则 4.非法证据排除条件 5.公诉人在法庭上证明证据合法性的手段 主讲专家:王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正厅级检察员 |
附件2: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职务 | 工作单位 | 区号+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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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报名学员人数( )人 带队人姓名( ) 传真号: 手 机: |
注:此表复印有效。传真:010-62227510,62222050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