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员报名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12-03
各市(州)律师协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作用。团结和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律师法学研究、增强学术交流和结合实践,经吉林省法学会同意,拟成立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凡有志于我省律师法学研究的律师可自愿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个人会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2、具有法学专业学历或其他相关经历;
3、具有法学研究、律师实务三年以上经历;
4、公开出版专著或发表过学术文章的;
5、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
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报名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吉林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附: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员申请表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吉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会员申请表
地区: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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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外语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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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 |
| 执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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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能否积极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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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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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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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发表过何种专著、论文(包括吉林律师杂志、三省一区优秀论文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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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研究方向:(在括号中打“√”,只能报一个业务领域) | ||||||||||||||||
1、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究( ) | 2、“一带一路”法律业务研究( ) | |||||||||||||||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业务研究( ) | 4、PPP法律服务业务研究( ) | |||||||||||||||
5、涉法涉诉业务研究( ) | 6、法律服务创新发展业务研究( ) | |||||||||||||||
7、绿色环保和生态文明建设业务研究( ) | 8、律师体制机制改革业务研究( ) | |||||||||||||||
注:填完此表后,以邮件形式发到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