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新行政诉讼法》的报名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4-12
各市(州)律师协会,公主岭、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以来第一次修改。《新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全省律师更好的理解和适用《新行政诉讼法》,省律师协会拟举办《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邀请授课老师:
郭修江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
二、授课内容
《行政诉讼法理论及审判实务》
三、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培训的律师请填写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吉林省律师协会;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星期五);
3、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邮 箱:jlslsxh@126.com
附:《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报名表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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