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省律师《新行政诉讼法》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5-23

各市(州)律师协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这是行政诉讼法实施24年以来第一次修改。《新行政诉讼法》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使全省律师更好的理解和适用《新行政诉讼法》,省律师协会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主办行政案件的郭修江法官来长为我省律师进行《新行政诉讼法》辅导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5月29日(周日下午13:00—17:00)

培训地点:长春市君怡酒店B区4楼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修正路811号,前进大街(西部快速路)与修正路交汇处。

长春君怡酒店前台电话:0431—87058888

轻轨三号线:长春站——前进大街下车

公交222路:长春站——修正路下车

二、参训人员

1、全省律师自愿参加;

2、通过网上报名的律师请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

三、具体要求

1、各市(州)律师协会做好本辖区的通知落实工作;

2、中午12:00签到。


联 系 人: 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