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赴延安党性教育特色基地培训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6-08-31

各市(州)律师协会党委(总支),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律师分会:

为进一步在律师行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司法厅党委决定和省直工委党校联合在延安举办全省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学员往返安排,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实施培训计划。

二、培训方式

严格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组织教学和管理,以体验式、研讨式教学为主,通过专题教学、现场案例、现场体验、拓展训练、情景模拟等课程,综合运用讲授式、启发式、案例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实现培训目标。

三、培训内容、地点

延安精神教育:陕西省延安市。

四、培训时间安排

2016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培训天数七天(含往返)。

五、培训经费

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和吉林省党员干部培训标准,培训费为每人每天400元,培训费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党建经费中列支,往返交通费由派人单位承担。

六、参加人员

律师协会党委(总支)书记、党建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具体名额分配:省律师协会党委成员、长春8人、吉林6人、延边5人、四平4人、通化2人、白城2人、辽源3人、松原2人、白山2人、省直(梅河、公主岭)5人。(长春、吉林、省直含省律师协会党委成员)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各地于2016年9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单位、手机号、身份证复印件)以电子版和传真方式告知省律师协会党办。(请下载附表,附表请在本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联系人:邢婷婷  电话:0431-85085301

       吴晓民  电话:0431-85085300

   传真:0431——85085173


                            中共吉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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