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开展律师党建工作调研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7-05-31

各市(州)律师协会党委(总支):

为全面深入了解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推进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律师协会党委决定,近日,对全省律师党建工作集中开展一次调查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各市(州)律师协会党组织设置情况。主要包括:党委或党总支成立的时间、委员人数、书记和委员构成情况。

2、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设置情况。主要包括:本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总数,其中,7名以上(含7名)党员的党支部多少个,4—5名党员的党支部多少个,3名党员的党支部多少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多少个,占党支部总数的比例;党支部书记中专职和兼职的各是多少;是否有“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具体情况如何;党支部是否有专门办公场所。

3、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情况;本级党组织制定了哪些工作制度,效果如何;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先进典型培树情况,调研的重点为去年受表彰的律师事务所支部,如果有新典型请各地提供事迹材料。

4、党建工作服务大局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哪些活动,在开展“一二三”工程中做了哪些工作。

5、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情况。主要包括:发挥“两个作用”的措施、做法、途径、效果,列举具体事例说明。党建联络员工作情况。

6、对律师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针对律师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对律师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工作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有哪些意见、建议。

7、律师行业统战工作情况。本地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数、民主党派情况。

8、其他需要调研了解的情况。

二、调研时间

这次调研,从2017年5月31日开始,到6月15日结束,大约利用15天左右时间。调研组拟于6月5日至6月10日深入各市(州)律师协会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和党员中进行调研,请按照时间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调研形式

1、调研组听取市(州)律师协会党组织书记关于本地区律师党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召开党务工作者、党员座谈会。

2、查阅律师协会党组织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有关党建工作的基础资料。

3、深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访谈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律师,听取基层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对律师党建工作的意见。

四、调研人员

此次调研成立6个调研组,由省律师协会党委成员带队。

第一组:吉林、延边地区,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王羚带队。

第二组:白城、松原地区,由省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迟日大带队。

第三组:省直、长春地区,由省律协党委副书记、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协秘书长李延带队。

第四组:四平、公主岭地区,由省律协党委委员、副会长丁凤礼带队。

第五组:通化、白山地区,由省律协党委委员、监事长田大原带队。

第六组:辽源、梅河口地区,由省律协党委委员、副会长何宇坤带队。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是省律师协会党委根据省司法厅党委的意见开展的一次专项调研,事关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请各市(州)律师协会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得力人员按照此次调研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要深入实际。省律师协会党委调研组和市(州)律师协会党组织都要深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之中,广泛深入听取基层意见,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切忌走马观花。

3、要形成专题材料。市(州)律师协会党组织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省律师协会党委各调研组要在调研结束后,形成有事实、有观点、有分析、有措施的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综合调研材料,并上报厅党委。



                                       吉林省律师协会党委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