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备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2-28
各市(州)律师协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按照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相关规定要求,为切实加强律师协会行业自律和对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省律师协会制作了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备表,自通知之日起,各律师事务所凡受理了扫黑除恶案件后,必须在三日内按报备表要求认真填写,并按程序进行报备。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受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报备工作。报备表在吉林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
联 系 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邮 箱:jlslsxh@126.com
附件:律师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报备表(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