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关于增选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邀请函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3-14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司工作实际情况,拟对律师事务所备选库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要求且有合作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我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入库选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选库机构的选择范围及数量

在我司现有备选库的基础上,拟对备选库进行调整,已经入选备选库的律师事务所不参与本次选聘,我司根据合作情况进行优化。本次选聘面向未入库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为在省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拟定增选入库机构数量为10-15家,最终以参选情况确定。

二、律师事务所入选备选库的要求

1、业内具有良好声誉,并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代理疑难、复杂诉讼(仲裁)案件的能力;

2、拟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熟悉与金融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具有成功处理金融类法律事务的经验和业绩;

3、拟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社会关系广泛。

4、拟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能够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

三、参选律所需提供的资料

1、律师事务所总体情况介绍,包括主要合伙(合作)人情况介绍、金融、诉讼(金融方面)相关领域业绩介绍、所内从事金融方面的律师占比情况等,并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须含年检页)及荣誉、奖励证书;

2、拟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情况简介,包括学历、履历、专业特长、相关领域主要代理经历、成功案例(金融类)等,并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须含年检页);

3、请说明拟为我司提供的法律服务专业方面,如诉讼方面法律服务、非诉方面法律服务(特别是不良资产处置、问题企业重组、破产、执行方面经验);

4、确定长期固定联系人1-2人,并将信息附后。

四、纳入我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的优势

我司如需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业务),将优先选择备选库内的律所。

五、请将参选文件以书面形式递交我司,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12:00。我公司根据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经综合评定后,确定入库名单。

联系人:宋女士  张先生

电话:0431-89291385  18626610201;0431-89291613  18626939995

   地址:长春市同志街917号,同志街与东中华路交汇处。

邮箱:songqianwen@chamc.com.cn;zhangshuwei@chamc.com.cn.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