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破产案件中的涉税问题研讨会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6-08-06
7月31日,由吉林省律师协会主办、吉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办的“破产案件中的涉税问题”专题研讨会成功举办。省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研讨,共同学习研究国家税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研讨中,省律协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杨曼作主题分享。杨律师以解读《公告》的方式,逐条说明了公告出台的背景,讲解了《公告》第二条和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明确了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应当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履行法定义务,破产程序中发生应缴税费情形,应当按规定申报缴纳。《公告》第三条的规定有效解决现行非正常户管理制度与破产程序处理规则的衔接问题。交流环节中,参会委员踊跃发言,结合各自承办的实务案例分享办案经验、交流业务心得、探讨疑难问题,现场研讨氛围热烈浓厚。
此次专题研讨以公告条款为切入点、以实务为核心,精准回应破产企业在实务中的一些困境,实现经验互通、思路共享、能力共升。未来,省律协财税委将持续深耕细分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提升吉林律师处理财税类疑难纠纷的专业水准,为支持企业再生,助力困境企业消除历史包袱,恢复经营能力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