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律师《新民诉法司法解释》高端培训在长春举行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02





201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也是内容最为丰富,十分重要的司法解释。为使全省广大律师更准确的理解和适用好该部司法解释,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新民诉法司法解释高端培训。

这是今年省律师协会举办的第一次全省大型培训,为办好此次培训活动,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组织秘书处相关同志就师资人员的选择,培训场地的落实,受训人员的范围及相关具体工作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布署。

2015年5月30日,全省律师高端培训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大饭店国际会议厅举行。省律师协会特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特聘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成员李相波做为本次培训的主讲嘉宾。

全省律师事务所主任,省直全体律师、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为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建立律师与法官的良性互动,根据本次培训内容的特点,省律师协会首次邀请省高院50名法官参加。为方便律师培训,省律师协会还专门印制了新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手册,确保参训律师人手一册。

原定本次培训为550人,但实际参加培训律师近750人。体现出广大律师对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重视,也体现出全省律师对省律师协会本次培训工作的重视。

上午8:30分,全省律师高端培训正式开始。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全程参加了本次培训,体现出省司法厅对省律师协会本次培训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省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李延主持了本次培训,并代表吉林省律师对李相波法官在百忙之中为吉林省律师辅导授课表示衷心的感谢!一天的培训中,李相波法官就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从二十三个方面进行了权威性辅导讲座。参训律师普遍认为,李相波法官的辅导为律师今后更好的运用司法解释提供了很大帮助,特别是对新增加的司法解释相关内容,如管辖、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举证时限及逾期举证、证人证言、专家辅助人、小额诉讼、司法确认、实现担保物权程序、检察建设等有了更准确的理解。同时。参训律师也对省律师协会举办本次培训给予肯定和好评。接下来,为使全省广大律师都能得到本次培训的成果,省律师协会将通过合适的方式让律师得到本次授课老师的辅导课件,便于律师学习。



注:如有需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课件的律师,请在本网站“下载
   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