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化

“1+1”行动铸就青年律师梦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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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刘延军

辽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2013年7月18日,我作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来到了地处腾格里沙漠边际的内蒙古西部海勃湾区。这里气候极其干燥恶劣,经常是数月没有一滴雨,刮起风来沙尘满天。说实话,在风调雨顺的吉林省辽源市长大的我,真有点不适应这里严酷的环境。但是,我深知作为“1+1”律师肩上扛着怎样的重责大任,经过短暂的适应后,我克服了语言、交通、食宿等方面的困难,很快就适应了艰苦的工作环境,尽全力把自己在法律方面的的专业知识奉献给当地群众,尽心竭力地为海勃湾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当地政府和群众赞美我,说我“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无私地播洒着公平和正义的阳光,传递着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温暖”。我觉得自己远远没有这么伟大,我只是代表吉林省律师尽了“1+1”行动的职责而已。既然我来了,这就是我应该做的。

作为一名律师只有积极地承担社会责任,才能更好地彰显自身的价值。作为一名青年律师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要怀揣着回报社会的使命和责任。“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历届先行者的感人事迹感染和召唤着我,背起行囊到西部去,勇敢前行。铁肩担道义,援助促和谐,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法治的阳光洒遍西部每一个村落。

青年律师要情系百姓,乐于奉献,勇于担当。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本职就是服务,就该尽己所能,甘于奉献,坚持把平凡的事做好,要给当地带来先进的法治理念,传播先进的法治文化。这里的生活很艰苦,但工作很忙碌、很充实。与此同时,我并没有因为忙碌而降低服务的质量,我在认真接待每一次咨询,承办每一个案件,处理每一次信访案件过程中,不仅热情专业地提供法律服务,还时刻注重对当事人的法制宣传工作,向他们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和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4小时开机接听百姓的咨询电话。即使到了周末,也常常在办公室接待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一年以来,我带领“1+1”当地志愿者参加法制宣传活动18场,深入24个乡镇、社区和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到学校和乡镇、社区做法制讲座4场。到劳务市场为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详细向他们讲解《农民工务工须知》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深受农民工的欢迎。在办理一起8人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因农民工无钱在当地等待打官司,我便拿出部分收入资助农民工们兄弟们先回甘肃老家务工,自己则陪同法警费尽周折地寻找到处躲避的包工头,送达了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虽然很苦很累,但看到这些农民兄弟露出了真诚的笑容时,我顿时感觉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一年的宝贵“1+1”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经历砺练了我的品格,增长了我的执业能力和经验,丰富了我的人生,有感动、有泪水,我从艰苦中收获了快乐,收获了受援人感激的笑脸。

我体会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责任与担当,我在奉献中实现着自己的法律援助梦想。当我每一次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播洒公平和正义的阳光时,我会认真思索,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使命中思索,不断地总结积累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这样我们就能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的经历中,收获自己人生的价值,收获“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带给我们的纯真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