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律师郝庆国
信息来源: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5-05-15
郝庆国律师2012年9月转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后,一直在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两年多来,他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2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参加社会义务普法宣传10余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他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农民工等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15年4月10日,郝庆国律师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吉林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是2007年5月经吉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设在吉林省律师协会、专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2009年3月,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改由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承办。郝庆国律师是执业20余年的老律师,具有比较全面的业务素质和比较丰富的办案经验。转入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后,所里为了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把他安排在了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郝庆国律师愉快地接受了所里的安排,满怀热情地投入到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之中。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法律援助案件中最多的。为了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郝庆国律师承办每个案件都是尽心竭力。2014年1月,他与两位青年律师共同承办的隋某等31名农民工讨要工资案,就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例。此案可以说是一波三折,举步维艰。收案后,郝庆国等3位律师做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之后,他们多次找用人单位老板协商,但都没能解决。调解不成,只好走法律程序。可在立案中,又遇到了麻烦。两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两个基层法院因对管辖权有争议,都相互推诿,不予立案。郝庆国等3位律师为了解决立案问题,继续找两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协商,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了有关情况。通过积极努力,先是解决了劳动仲裁问题,后又得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支持,指定一个基层法院受理此案。在2014年4月庭审中,郝庆国等3位律师继续做用人单位的工作,收到了满意的效果。最后,此案经法院调解解决,用人单位当庭给付了31名农民工诉讼请求中的全部工资。此案的成功解决,不仅维护了31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农民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用人单位不予赔偿,在法律援助案件中也比较多。对于遭遇不幸的农民工和他们的家庭,郝庆国律师深怀同情心。他把这种同情心变为动力,倾注到了办好每一个案件之中。农民工于某在劳动过程中受伤致残,得不到责任方赔偿,2012年末来到吉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法律援助。所里安排郝庆国和王卫国两位律师承办此案。此案历时两年,打了“两审”,通过两位律师的积极努力,最后于2014年末终审胜诉。之后,两位律师又代受援人申请了强制执行。2015年春节前,受援人于某拿到了第一次赔偿款30万元。受援人于某对两位律师的竭诚服务非常满意,为了表达感激之情,特地给他们送来一面书有“关心百姓 情暖人间”两行大字的锦旗。
郝庆国律师是外地人,家不在长春市,所里给他在办公楼安排了住处。他利用这样的便利条件,经常加班加点工作。2014年春节前,长春某公司在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为216名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郝庆国和其他几名律师参加了审核和见证工作。这项工作连续工作5天,每天都是从早晨8时起一直工作到深夜。作为年届五十的老律师郝庆国,不辞辛苦地参加了这项工作的全过程,直到圆满完成任务。
作为一名老律师,郝庆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了节省办案经费,他在市内办案尽量坐公交车,到外地办案尽量不坐卧铺、不打车。他到偏远农村办案,步行三五里地调查取证是常有的事。有时去外地办案,受援人给他安排宾馆住宿,他坚持退掉而住小旅店。他自觉严格自律,保持清正廉洁,从不接受受援人送的礼物和吃请。
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需要有爱心和奉献精神。从郝庆国律师身上,我们看到了这种可贵的爱心和奉献精神。依靠这种爱心和奉献精神,郝庆国律师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依靠这种爱心和奉献精神,郝庆国律师将会在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