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律师羽毛球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3-08-28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了丰富广大律师的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促进交流与合作,展示吉林律师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全省律师羽毛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前;
报到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1日下午13时至15时,15时10分召开领队会,
比赛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2日至13日。
报到及住宿地点:金悦大酒店(长春市自由大路3601号)。
二、比赛项目
团体、男单、女单、男双、女双。
三、参赛资格及参赛单位
1、运动员资格
参赛人员为执业律师(包括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实习律师、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律师工作的局长或者律师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应持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证、工作证等。
2、关于团体比赛
省直和各市(州)各组成一个代表队,长春市可以组成二个代表队;每队共4人参赛,分别是男单、女单、混双;团体赛中的男单和女单不得兼项混双。
3、关于单打和双打
参加单项比赛中的男单和女单选手,不得再兼项男双和女双。
四、 竞赛方式
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3局2胜制,每局21分。
五、奖励办法
奖励团体及各单项前三名。
六、费用承担
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由省律师协会承担。
七、要求
1、各市(州)律师协会对此项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必须参与,不得缺席,并做为今后省律协组织的各项评比的参考项目;
2、严格遵守比赛纪律,服从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服从裁判,严格按照比赛规定进行比赛;
3、各参赛队要严格审查参赛队员资格,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比赛资格和成绩;
4、各代表队领队及队员必须统一服装。
联系人:李明昕
联系电话:0431-85085176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