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3-12-29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根据《吉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相关规定,2024年度实习指导律师资格申报工作定于2024年1月1日至31日实施。请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属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并按时组织资格初审和上报工作。已具备指导律师资格的无需再次申报。申报律师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
所需资料电子版可到吉林律师网下载专区下载,链接:吉林律师网 (jllawyer.com)
吉林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链接:http://www.jllawyer.com/tzgg/15540.jhtml
联系人:赵云魁;联系电话:0431-85085176。
附件:1.《申报实习指导律师申报表》
2.《申报担任实习指导律师人员简历及承诺书》
3.《申报担任实习指导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承诺保证书》
注:附件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