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的培训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1-15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已于2023年12月5日正式施行,为提升我省广大律师同仁夯实法学功底、加强实务技能,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
二、授课老师及内容
授课老师:
席志国: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授课内容:
“《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逐条精讲。
三、培训对象
1.全省律师;
2.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3.第十届吉林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09:00-12:00,13:30-16:30.
早8:00开始签到,09:00开始授课。
培训地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2059号国贸大饭店B座8楼天池厅。
五、培训方式
此次培训分为线上和线下同步的方式进行。
参加线上培训的律师在授课当天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会议听课:
参加线下培训的律师请在培训当日到培训地点听课。
六、培训要求
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本辖区律师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参加线上或线下培训。
联系人: 刘轶琼:0431—85085178
刘 晶: 13944888857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