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4年度实习人员培训班(1期)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3-1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梅河口市律师工作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要求,省律协总结线上培训经验,联合京津冀律协共享集中培训平台(以下简称“集中培训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已经进行实习登记、领取律师协会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发证日期在2023年8月1日—2023年9月26日未参加集中培训的实习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4月12日,限一个月内完成培训课时,过期无效。
三、平台登录
实习人员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以下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进入集中培训平台(具体参见操作指南)。
https://appgsoghlmo7596.h5.xiaoeknow.com
四、培训课程
培训课程根据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要求进行设置,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定位及其职责使命,律师执业管理规定,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实务知识和执业技能等内容。律师协会将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要求及时补充、更新课程内容。
目前,集中培训平台设置党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史、新中国史,律师实务,律师制度和定位,律师执业规范,律师行业党建,成为合格律师等8个培训课程模块。
五、学习要求
实习人员必须在一个月之内,完成8个模块,共计200课时课程学习。实习人员每完成1个模块相应的课时后,会有1个结课证书(实习人员完成8个模块即获得8个结课证书,取得8个结课证书视为集中培训合格)。学习课时分配如下:
序号 | 模块 | 课时 |
1 | 党的方针、政策 | 16课时 |
2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6课时 |
3 | 党史、新中国史 | 16课时 |
4 | 律师实务 | 120课时 |
5 | 律师制度和定位 | 4课时 |
6 | 律师执业规范 | 20课时 |
7 | 律师行业党建 | 4课时 |
8 | 成为合格律师 | 4课时 |
六、培训结业
实习人员按照分配课时要求完成培训课程后,省律协在5个工作日内将《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发到各市(州)律师协会,由市(州)律师协会向本人发放。
取得集中培训结业证书的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向省律协提交面试考核申请。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集中培训平台是优化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律师事务所和实习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台应用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市(州)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和指导律师要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教育,督促实习人员认真学习,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一:《2024年一期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名单》
附件二:《集中培训平台操作指南》
注:附件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查看。
吉林省律师协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