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招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13
各市(州)司法局,梅河口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省为配合做好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向律师资源不足地区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满足当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充分发挥好“1+1”行动作用,做好对口帮扶工作,促进法律援助资源均等化发展,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招募要求及流程
(一)招募指标
我省招募律师志愿者5名。
(二)可报名项目地
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执业五年以上,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6-55岁之间。
(四)招募流程
1.5月下旬省司法厅审核汇总律师志愿者名单和材料,上报至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2.6月下旬基金会反馈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名单。组织律师志愿者体检(体检标准见基金会官网),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
3.基金会组织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并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三、律师志愿者待遇
1.服务于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800元。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补贴3300元。
2.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补贴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服务于甘肃、青海、新疆的律师志愿者,增加援助补贴每人每年15000元(税前)。
3.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4.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执业机构所在地到派遣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5.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二年以上(含二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招募工作,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扩大报名基数,以海选和精选相结合的方式,优中选优,号召律师积极报名,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2024年度招募计划落到实处。
(二)严把招募质量关。为确保选拔出高素质、高水平和高境界的律师志愿者加入到“1+1”行动中来。在选拔律师志愿者时,加强对报名者综合素质的考评,增加执业履历、惯常表现、工作能力、同事评价、业余爱好、经济条件等参考指标。
(三)做好审核报名工作。律师志愿者向所辖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省直律师志愿者向省律师协会报名。各地司法局、省律师协会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交信息真实情况后,出具审核意见,于5月22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志愿者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联系人:厅律师工作处 张茹
联系电话:0431-81339386
附件:“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注:附件请在本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吉林省司法厅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