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吉林省律师协会新增设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律协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4-2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经吉林省律师协会八届六次会长办公会决定,八届五次理事会通过,吉林省律师协会新增设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包括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请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至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并认真组织辖区律师自愿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可自愿申报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执业纪律,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三)热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勤勉尽责,具有奉献精神;
(四)从事律师业务三年以上;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相关业务水平;
(六)承办相关专业案件业绩较突出,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二、申报要求
(一)填写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业绩;
(三)申报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论文、典型案例、荣誉证书等);
(四)每位律师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委员会。
五、申报截止时间
(一)申报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
(二)申报表通过邮箱发送至吉林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吉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吉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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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年限 |
| 学历、学位 |
| 律师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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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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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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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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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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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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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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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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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著、译著或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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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办理的所(申报专业委员会)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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