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吉林省律师协会新增设专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律协业务部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4-22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经吉林省律师协会八届六次会长办公会决定,八届五次理事会通过,吉林省律师协会新增设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包括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请各市(州)律师协会接此通知后及时通知至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并认真组织辖区律师自愿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可自愿申报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遵守执业纪律,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三)热心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能够勤勉尽责,具有奉献精神;

(四)从事律师业务三年以上;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较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相关业务水平;

(六)承办相关专业案件业绩较突出,并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二、申报要求

(一)填写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相关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业绩;

(三)申报相关专业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论文、典型案例、荣誉证书等);

(四)每位律师只能申报一个专业委员会。

五、申报截止时间

(一)申报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6日;

(二)申报表通过邮箱发送至吉林省律师协会。

邮箱:jlslsxh@126.com

联系人:刘轶琼     联系电话:0431—85085178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吉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吉林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执业年限

 

学历、学位

 

律师等级

 

工作单位及职务

 

申报专业委员会

 

联系方式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编

 

通信地址

 

电子信箱

 

个人简历

 

个人专著、译著或论文

 

曾经办理的所(申报专业委员会)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