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吉林省律师第七届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吉林省律师协会 |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4-05-09
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省直律师事务所:
为活跃全省律师的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广大律师拼搏向上,奋发进取精神,省律师协会决定举办吉林省律师第七届乒乓球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竞赛项目
1、团体比赛(每个代表队2男1女)
2、男子单打
3、女子单打
4、男子双打
5、混合双打
三、参赛单位及资格
1、团体赛参赛单位
省律师协会、省直及各市(州)各报一个代表队,因长春市律师人数较多,可以报2个代表队参加比赛,即:省律协代表队、省直律师代表队、长春市律师代表一队、长春市律师代表二队、吉林市律师代表队、延边州律师代表队、四平市律师代表队、通化市律师代表队、白城市律师代表队、辽源市律师代表队、松原市律师代表队、白山市律师代表队、梅河口市律师代表队、公主岭市律师代表队。
2、关于单打
除参加团体比赛的3名运动员外,各代表队可另报1名律师参加单打。
3、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应当是执业律师(包括专职、兼职律师及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法援律师)、实习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或者律师协会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参赛运动员报到时须持身份证、律师执业证、实习律师证、工作证。
四、竞赛方式
1、比赛采用11分制,五局三胜,决赛七局四胜。
2、乒乓球拍自备,不得用光板击球。
3、为了保证公平、公正,抽签委托裁判组进行,本次比赛设种子选手,预赛阶段每个地区的选手尽量回避,每一轮次结束后重新进行抽签分组。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各项比赛前三名均颁发奖杯、证书和奖品。本次比赛设组织奖、最佳运动员奖、最佳领队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六、费用承担
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其它费用由省律师协会承担。
七、要求
1、各市(州)律师协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对此项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通过选拔组成本地区代表队。各地必须参与,不得缺席;
2、严格遵守比赛纪律,服从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服从裁判,严格按照比赛规定进行比赛;
3、各参赛队要严格审查参赛队员资格,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比赛资格;
4、各代表队领队及队员必须统一服装。
八、比赛时间、报到地点及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九、各地区请于五月二十五日之前将本地区领队及队员名单上报省律师协会。
联系人:张忠民 仇爽联系电话:0431-82795396 邮箱:jllawyers@126.com
吉林省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